证券代码:300621 证券简称:维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6-053
维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维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维业股份”)于近日收
到云南丽江和悦华美达广场酒店设计与施工工程纠纷案(2026)云 07 执 201 号
系列执行裁定书以及其他合同纠纷诉前财产保全等通知,通过银行查询获悉公司
及子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银行账户及资金被冻结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前期因工程款结算合同纠纷形成的诉讼财产保
全等,被冻结银行账户 26 个,冻结金额 34,037.49 万元。因丽江和业案系列执行
裁定书,被冻结银行账户 19 个,冻结金额 1,897.81 万元。两者合计被冻结账户
法院解冻的 857.29 万元后,实际冻结金额 29,536.48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冻结账 冻结金额 冻结金额中已 实际冻结
被冻结账户 累计冻结金 主要冻结
户数量 中重复冻 付款待法院处 金额(万
名称 额(万元) 原因
(个) 结(万元) 理解冻(万元) 元)
维业股份及 诉讼执行阶
其全资子公 45 35,935.30 段、诉讼财 5,541.53 857.29 29,536.48
司 产保全等
注:1.上述涉冻账户均为法院限额保全冻结,账户超出冻结限额的资金可自由对外支付,
不存在整户查封、全额止付情形;2.上述冻结金额中重复冻结是指在单一账户冻结金额未达
法院保全限额时,对多个账户分别采取冻结措施,导致同一笔保全金额在不同账户间重复统
计。
二、部分银行账户及资金被冻结的原因
经核实,本次银行账户及资金被冻结的主要原因为:
丽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公司部分银行账户采取冻结措施。该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公告》(公告编号:2026-044)(公告编号:2026-046)和《2021 年半年度报告》
《2021 年年度报告》《2022 年半年度报告》《2022 年年度报告》《2023 年半年
度报告》《2023 年年度报告》《2024 年半年度报告》《2024 年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年度报告》《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等有关内容。
导致公司及子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法院冻结。
三、本次银行账户冻结对公司的影响及后续解决措施
南省丽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执行异议申请,主张对超标的冻结部分予以解除。
同时,针对该案件原审生效判决,公司已向最高人民法院提交再审申请。目前,
公司正在跟进立案情况,最终以最高人民法院审查结论为准。后续公司将持续跟
进案件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违约所致,未对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造成实质性影响。
体股东权益,通过合法合规的程序,争取尽快恢复被冻结银行账户正常状态。
四、其他事项说明
本次银行账户冻结仅涉及对应账户内的部分资金,其余未冻结资金仍可正常
使用,且公司其他银行账户现金流充足,不会对公司资金周转和日常生产经营活
动造成重大影响。
鉴于上述诉讼案件的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金额亦具
有不确定性,具体数据请以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
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
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维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六年八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