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第 1—2 页
二、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第 3—5 页
三、资质证书复印件…………………………………………………第 6—9 页
关于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
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6〕2-426 号
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恩斯环保公司)管
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赛恩斯环保公司为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
筹资金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二、管理层的责任
赛恩斯环保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6 年 4 月修订)》(上
证发〔2026〕45 号)的要求编制《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
用的专项说明》,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赛恩斯环保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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述说明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
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
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
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赛恩斯环保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
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证监会公告〔2025〕
(2026 年 4 月修订)》(上证发〔2026〕45 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赛恩斯环
保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六年八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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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6 年 4 月修订)》
(上证发〔2026〕
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601 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兴业证券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55,190.00 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
券,期限为 6 年,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数量 551,900 手(5,519,000 张),共
计募集资金 55,190.00 万元,坐扣承销及保荐费 593.60 万元(含税)后的金额 54,596.40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汇入公司在湖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麓谷支
行开立的账号为 79080211000002386 的人民币账户内,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23 日将承销及
保荐费相应进项税额 33.60 万元汇入公司在湖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麓谷支行开立的账
号为 79080211000002386 的人民币账户内,公司共收到募集资金合计为 54,630.00 万元。
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
证券直接相关的不含税新增外部费用 2,359,995.28 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6〕2-21 号)。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本公司《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披露的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对项目拟投入金额调
整后的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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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 铺底流动 项目备案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建设投资
投资额 资金 或核准文号
闽工信备〔2025〕
选冶药剂再扩建项目(一期) 17,751.22 16,000.00 16,723.68 1,027.54
F040098 号
项目统一编码:
年产 100000 吨/年高效浮选药剂建
设项目
-117654
补充流动资金 6,690.00 5,894.00
合 计 84,441.22 54,394.00 65,902.69 11,848.53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 2026 年 7 月 23 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
额为 23,297,895.91 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自筹资金实际投入金额
占总投资的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铺底流动
建设投资 合 计 比例(%)
资金
选冶药剂再扩建项目(一期) 17,751.22 473.68 473.68 2.67
年产 100000 吨/年高效浮选药剂建设项目 60,000.00 1,856.11 1,856.11 3.09
补充流动资金 6,690.00
合 计 84,441.22 2,329.79 2,329.79 2.76
四、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截至 2026 年 7 月 23 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 636,792.45 元,
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
项 目 发行费用总额(不含税)
发行费用金额(不含税)
保荐及承销费用 560.00
律师费用 66.04
审计及验资费用 94.34
资信评级费用 42.45 4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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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复印件仅供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6〕2-426 号报告后附之用,
证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法经营,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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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复印件仅供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6〕2-426 号报告后附之用,证明天健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合法执业资质,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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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复印件仅供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6〕2-426 号报告后
附之用,证明刘利亚是中国注册会计师,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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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复印件仅供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6〕2-426 号报告后
附之用,证明唐世娟是中国注册会计师,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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