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11 证券简称:宏微科技 公告编号:2026-046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股东会有关情况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88711 宏微科技 2026/8/19
二、 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公司已于2026 年 7 月 21 日公告了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召开通知,单
独或者合计持有17.43%股份的股东赵善麒先生,在2026 年 8 月 14 日提出临时提
案并书面提交股东会召集人。股东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有关规
定,现予以公告。
的《关于提请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增加临时提
案的函》。赵善麒先生在函件中表示,因公司独立董事王文凯先生、温旭辉女士、
张玉青先生连续任职时间即将满六年,期满后,将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相关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本次向董事会提交
《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主要内容为提议选举刘牧群先
生、程晋格先生、盛丰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
时,提请将上述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
公司 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
集人。经核查,截至该函出具日,公司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赵善麒先生,
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7.43%,公司董事会认为赵善麒先生提出的临时提案符合
向股东会提交临时提案的主体资格,临时提案的内容属于公司股东会职权范围,
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
会规则》和《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刘牧群先生、程晋格先生、盛丰女士三位独
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质进行了审查,认为刘牧群先生、程晋格先生、盛丰女士
符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
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1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补选刘牧群先生、程晋格
先生、盛丰女士作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议案以增加临时
提案方式提交至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
无异议,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
刘牧群先生、程晋格先生、盛丰女士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简历详见公司同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6-048)。
三、 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26 年 7 月 21 日公告的原股东会通知事
项不变。
四、 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会的有关情况。
(一)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 年 8 月 26 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开始时间:2026 年 8 月 26 日
网络投票结束时间:2026 年 8 月 26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
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三)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 股东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本的议案》
累积投票议案
议案》
议案》
案》
本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 1 已经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全
票审议通过,议案 2 已经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21 日、2026 年 8 月 1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特此公告。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 年 8 月 26 日
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序号 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投票数
案
事的议案》
事的议案》
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
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