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706 证券简称:良信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5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
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股票简称 良信股份 股票代码 002706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程秋高 王锐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申江南路 2000 号 上海市浦东新区申江南路 2000 号
电话 021-68586632 021-68586632
电子信箱 chengqiugao@lazzen.com wangrui22629@lazzen.com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增减
营业收入(元) 2,538,384,995.15 2,333,620,269.68 8.7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54,007,810.42 246,444,159.79 -37.5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利润(元)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55,675,643.47 170,907,922.09 -8.91%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4 0.23 -39.1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4 0.23 -39.1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19% 5.72% -2.53%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末增减
总资产(元) 6,349,675,529.95 5,990,029,471.74 6.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4,218,865,567.93 4,256,533,072.55 -0.88%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44,877 0
(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
持有有限售 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条件的股份
数量 股份
数量
状态
任思龙 境内自然人 9.44% 106,064,330 79,548,247 质押 37,329,200
丁发晖 境内自然人 5.14% 57,698,550 43,273,912 质押 21,447,000
樊剑军 境内自然人 5.14% 57,698,542 43,273,906 质押 23,147,900
陈平 境内自然人 4.69% 52,698,617 39,523,963 质押 11,315,600
不适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境外法人 2.44% 27,356,890
用
不适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二组合 其他 2.09% 23,503,000
用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不适
司-国泰估值优势混合型 其他 1.79% 20,159,900
用
证券投资基金(LOF)
不适
全国社保基金四零六组合 其他 1.52% 17,108,550
用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华夏中证电网设备主题交 不适
其他 1.35% 15,136,802
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用
基金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
不适
司-2025 年奋斗者 3 号员 其他 1.26% 14,183,000
用
工持股计划
上述前 10 名股东中,任思龙、樊剑军、陈平、丁发晖为签订一致行动协议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的一致行动人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
不适用
有)
持股 5%以上股东、前 10 名股东及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 10 名股东及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公司 2025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于 2026 年 5 月 7 日召开的 202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于 2025 年 5 月 18 日
权 益 分 派 实 施 完 成 , 本 次 权 益 分 派 实 施 方 案 为 : 以 公 司 现 有 总 股 本 剔 除 已 回 购 股 份 24,322,300.00 股 后 的
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80 元;持有首发
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
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
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5 月 15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5 月 18 日。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