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盛股份: 冠盛股份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续签一致行动协议书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8-14 17: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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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5088          证券简称:冠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8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续签一致行动协议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冠盛股
份”)于近日收到实际控制人周家儒先生、章孟丽(ZHANG Mengli)女士、周隆
盛(RICHARD ZHOU)先生的通知,鉴于其三人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书》即将到
期,为了维护公司实际控制权的稳定,保持公司重大事项决策的一致性,周家儒
先生、章孟丽(ZHANG Mengli)女士、周隆盛(RICHARD ZHOU)先生于 2026 年
   一、协议签署情况概述
   周家儒先生、章孟丽(ZHANG Mengli)女士、周隆盛(RICHARD ZHOU)先生
于 2023 年 8 月 15 日签订《一致行动协议书》,就各方之间的一致行动事宜作出
约定,同时约定生效的起止期限为:协议自三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协议有效期为
生效之日起 3 年(2026 年 8 月 14 日)终止,各方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书》有
效期即将到期。
   为维护公司实际控制权的稳定,保持公司重大事项决策的一致性,周家儒先
生、章孟丽(ZHANG Mengli)女士、周隆盛(RICHARD ZHOU)先生于 2026 年 8
月 14 日续签《一致行动协议书》
                。协议自三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协议有效期为生
效之日起 3 年。协议签署后,各方于 2023 年 8 月 15 日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书》
自动终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周家儒先生直接持股、通过温州大成邦企业管理咨询有
限公司间接持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52,240,0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25.77%;
章孟丽(ZHANG Mengli)女士通过 New Fortune International Group Ltd.间
接持有公司股份 12,180,000 股,
                    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6.01%;周隆盛(RICHARD ZHOU)
先生通过 ALPHA HOLDING VENTURES LIMITED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9,200,000 股,
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9.47%。
  章孟丽(ZHANG Mengli)女士为周家儒先生的配偶,周隆盛(RICHARD ZHOU)
先生为周家儒先生的儿子。
  二、《一致行动协议书》主要内容
  甲方:周家儒
  乙方:章孟丽(ZHANG Mengli)
  丙方:周隆盛(RICHARD ZHOU)
  为保证公司长期稳定发展,提高公司经营管理和决策效率,实现更好的经济
效益和价值回报,各方续签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在本协议生效期间,除关联交易需要回避表决的情形外,协议各方承
诺,在冠盛股份的下列事项上作为一致行动人行使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1.
行使董事会、股东会的表决权;2.向董事会、股东会行使提案权;3.行使董事候
选人提名权;4.保证所推荐的董事在行使表决权时,采取相同的意思表示;5.
其他有关公司日常运营管理事项需要行使直接或间接股东权利,或承担股东义
务。
  (二)协议各方采取一致行动的具体方式为:
一致,则可以一方或各方名义做出表决意见。
下,各方均应当做出适当让步,对各方表决意见进行修改,直至各方意见统一后,
再以一方或各方名义做出表决意见。
盛股份的股份的表决权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对争议事项进行解决,单个或合
计控制股份的表决权较高的一人或多人的意见即成为各方一致行动的决定,协议
各方应当严格按照一致行动决定,行使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
  (三)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自签署之日起 36 个月时止,期满
后,协议各方视具体情况协商确定是否续签本协议,但不得违反中国法律法规及
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也不得对冠盛股份的稳定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四)各方声明、保证及承诺如下:
诉、应诉并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政府机构发出的命令,不违反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不违反其为缔约一方或对其
有约束力的合约、其他承诺或文件;
在公司股东会、董事会会议行使表决权时按照本协议约定采取一致行动。
  三、本次续签《一致行动协议书》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续签《一致行动协议书》未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司的实际
控制人仍为周家儒先生、章孟丽(ZHANG Mengli)女士、周隆盛(RICHARD ZHOU)
先生。本次续签《一致行动协议书》,有利于维护公司实际控制权的稳定,保持
公司重大事项决策的一致性,有利于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管理的连贯性和稳定
性,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不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一致行动协议书》
  特此公告。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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