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代码:123168 债券简称:惠云转债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适用简化程序召开“广东惠云钛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6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广东惠云钛业股份有限公司“惠云转债”持有人:
“公司”)于 2022 年 11
广东惠云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
月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惠云转债,下称“本次债
券”),发行面值总额 4.90 亿元。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可转债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本次可转债募投项目“60 万吨/年钛白稀酸浓缩技术改造项
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
司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含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收益等,实际
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为准)以及部分质保金合计约 2,508.96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该募投项目的合同尾款支付完毕后,对应募
集资金专用账户不再使用,公司将办理账户注销手续。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
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亦随之终止。
鉴于上述事项已触发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条件,且上述事项预计不会对
债券持有人权益保护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
莞证券”或“受托管理人”)作为本次债券的受托管理人,根据《广东惠云钛业股
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广东惠云钛业股
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
现拟于 2026 年 8 月 17 日至 8 月 21 日召开适用简化程序的“惠云转债”2026 年第
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债券的主要条款
(1)债券名称:广东惠云钛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
(2)发行规模:49,000.00 万元。
(3)债券期限:六年,自 2022 年 11 月 23 日至 2028 年 11 月 22 日(如遇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4)债券利率:第一年为 0.40%,第二年为 0.60%,第三年为 1.00%,第四
年为 1.50%,第五年为 2.20%,第六年为 3.00%。
(5)担保事项:本次债券不提供担保。
二、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债券持有人对本公告所涉议案有异议的,应于本通知公告之日起 5 个交易日
内(2026 年 8 月 17 日至 2026 年 8 月 21 日 15:00 前)以书面方式送达至东莞
证券联系人收件地址或以邮件形式回复至东莞证券联系人邮箱。逾期不回复的,
视为同意受托管理人公告所涉意见及审议结果。
(1)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截至债权登记日 2026 年 8 月 14 日交易结
束后,登记在册的本次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参加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及提出异议,
并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提出异议;
(2)发行人;
(3)受托管理人;
(4)发行人聘请的律师;
(5)发行人认为有必要出席的其他人员。
三、会议审议事项
会议审议议案:《关于可转债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的议案》。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 2026 年 8 月 5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
《关于可转债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四、参加会议的登记办法
本次会议适用简化程序,参会人员无需进行出席会议登记。
五、表决程序和效力
视为同意受托管理人公告内所涉意见及审议结果。
提出异议时具体需准备的文件如下:
(1)债券持有人为机构投资者的,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提出异议的,需
提供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证券账户卡(或持有本次债券的证明文件);由委
托代理人提出异议的,需提供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及证券账户卡(或持有本次债券的证明文
件)。
(2)债券持有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提出异议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证
券账户卡(或持有本次债券的证明文件);由委托代理人提出异议的,需提供代
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委托人身份证及证券账户卡(或
持有本次债券的证明文件)。
(3)上述有关证件、证明材料均可使用复印件,机构债券持有人提供的复
印件需加盖公章,自然人债券持有人提供的复印件需签名。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
人将上述材料以及异议函(详见附件一)在异议期内通过电子邮件或邮寄、快递
方式等书面方式送至受托管理人处。逾期送达或未送达相关证件、证明及异议函
的债券持有人,视为同意受托管理人对本次议案的审议结果。
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将上述材料以及异议函在异议期内通过电子邮件或
邮寄、快递方式等书面方式送至受托管理人处,日期以电子邮件、邮寄、快递送
达至受托管理人时间为准。逾期送达或未送达相关证件、证明及异议函的债券持
有人,视为同意受托管理人对本次议案的审议结果。
议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异议函均视为同意受托管理人对本次议案的
审议结果。
个人所持债券没有提出异议权利,并且其持有的本次债券在计算债券持有人会议
决议是否获得通过时,不计入本次债券表决权总数。
人会议议案是否获得通过。
视情况决定是否调整相关内容后重新征求债券持有人的意见,或者终止适用简化
程序。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未偿还份额 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
于异议期内提议终止适用简化程序的,受托管理人应当立即终止。
相关约定确定会议结果,并于次日内披露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及见证律师出具的
法律意见书。
六、其他事项
本通知内容若有变更,受托管理人将以公告方式在异议期结束前发出补充通
知,敬请投资者留意。
七、联系方式
召集人: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郭彬、王齐忠
邮箱:wangqizhong@dgzq.com.cn
联系电话:0769-22119285
邮编:518048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6009 号新世界中心 1306
八、附件
附件一:关于适用简化程序召开“惠云转债”2026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的通知之异议函
附件二:关于“惠云转债”2026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授权委托书
特此通知。
(以下无正文)
附件一
关于适用简化程序召开“惠云转债”2026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
通知之异议函
是(选择“是”
请确认债券持有人是否为以下类型 否
则无表决权)
本单位/本人已经按照《关于适用简化程序召开“惠云转债”2026 年第一次债
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对会议有关议案进行了审议,本单位/本人对《关于可转债
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提出异议,理由如下:
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签名/公章:
债券持有人证券账号: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名:
持有债券张数(面值人民币 100 元为一张):
债券持有人名称 证券账户号码 持有债券名称 债券张数(面值 100 元为 1 张)
合计
年 月 日
(本函复印或按此格式自制有效)
附件二
“惠云转债” 2026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作为本单位/本人的代理人参加“惠云转
债”2026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委托有效期为自授权委
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结束。本单位/本人对“惠云转债”2026 年第
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议案投同意、反对或弃权票的指示:
表决结果
表决事项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可转债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委托书效力视同表决票。
委托人签名(法人债券持有人须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签章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证件号(法人债券持有人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债券数量(面值 100 元为一张):
委托人证券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授权行为仅限于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本函复印或按此格式自制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