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01 证券简称:微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8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发展理念,
基于对公司核心竞争力、未来盈利能力与公司价值的认可,为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提升公司治理质量和投资价值,提振投资者信心,制定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4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
及《上海证券报》的《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1)。
公司紧密围绕行动方案目标,在专注主业、创新驱动、重视投资者回报、夯实公司治理、强
化信披等方面,积极开展和落实各项工作举措,取得了良好成效和阶段性进展。2026 年上
半年具体进展情况如下:
今年上半年,面对严峻复杂的外部环境和诸多风险挑战,公司保持战略定力,坚定发展
信心,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聚焦主业,围绕年度目标,干字当头,实字为要,深入开
展“快研发、抢订单、强管理、降成本、提质量、增效益”工作,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增长 14.4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10,992.87 万元,同比
下降 29.02%;毛利率 25.42%,同比下降 5.97%,主要系原材料价格上涨及人民币升值所致。
围绕中长期发展规划,积极推进国内项目建设,国内年产 670 万台(套)电机、风机及自动
化装备项目建设项目已竣工,进入办公大楼装修、设备安装阶段,预计年内开始投产。克难
攻坚拓市场,深度挖掘全球市场潜力,稳固冷链行业地位,拓展产品在储能、机器人、数据
中心等领域的应用,报告期,公司主要产品制冷电机及风机同比增长 3.91%,伺服电机同比
增长 59.89%;公司境内销售收入同比增长 23.95%,境外销售收入同比下降 2.59%。
公司积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市场为导向,围绕绿色低碳、智能制造、机器人、
低空经济等,培育壮大新质生产力,加快高效节能、智能新产品开发和产业化进程,丰富产
品系列及品种。报告期内,公司级新产品立项 39 项,新增授权专利 12 项,其中发明专利 3
项 , 新 增 软 件 著 作 权 4 项 。 公 司 完 成 WU89ST/WU113ST 伺 服 电 机 设 计 开 发 ;
ECU8/10/13/16/22/30 空心杯电机送样合格;RL 系列数据中心用 EC 变频轴流风机、兆瓦级
大功率充电用 EC 变频轴流风机、P3 系列储能用混流风机、具身机器人用 52A0/60A0 无框
力矩电机等产品实现量产。
公司高度重视对投资者的投资回报,制定了《未来三年(2025-2027 年)股东回报规划》,
原则上每年度进行利润分配,优先考虑现金形式,有条件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在符合利
润分配原则、满足现金分红的条件的前提下,公司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
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报告期内,公司实施了 2025 年度权益分派,派发现金红
利 79,656,517.50 元;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 2026
年中期分红规划>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 2026 年中期利润分
配方案。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202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以
现有总股本 229,632,000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持有的股份数量 2,041,950 股后的 227,590,05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5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34,138,507.50
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自 2016 年上市以来,公司坚持每年现金分红,
累计派现金额 7.42 亿元(不包含回购股份金额及 2026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拟派发现金红利),
是 IPO 募集资金净额 3.01 倍。
本报告期,公司严格遵守有关法律、规范性文件及《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规定,共召开了 3 次董事会、1 次股东会,审议了多项议案,为公司科学决策提供了合规
保障。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较为完善,权责分明、各司其职、相互制衡、科学决策、协调运作。
公司一以贯之遵循及时、公平、真实、准确、完整原则,传递公司内在价值,最大程度保证
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不断加强信息披露管理,确保对外披露信息质量。通过举行 2025
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现场接待、互动易问题回复等形式,与广大投资者良性互动,传递公
司内在价值,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不断提升资本市场形象与认可度。
公司将持续实施“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相关举措,深耕主业,坚持创新驱动,
加大研发投入,加快全球化业务布局,提升核心竞争力;坚持以投资者为本,持续完善公司
治理,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加强投资者交流,加大现金分红力度,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
和义务,稳固公司价值与市场信心,切实增强投资者回报。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