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川股份: 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8-13 19:1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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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976    证券简称:正川股份       公告编号:2026-050
        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正川股份”)董事兼副总经理肖清先生共持有公司股份 223,720 股,占公司
当前总股本的 0.1304%;董事兼副总经理姜凤安先生共持有公司股份 179,310 股,
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1045%。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个人资金需求,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窗口期
不减持),肖清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 55,000 股,减持比例不超过
公司总股本的 0.0320%;姜凤安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 44,000 股,
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0256%。肖清先生和姜凤安先生计划减持股份总数均
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
述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肖清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 √否
股东身份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 √否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
              其他:不适用
持股数量          223,720股
持股比例          0.1304%
              IPO 前取得:125,120股(含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大宗交易取得:98,600股
股东名称          姜凤安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 √否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 √否
股东身份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
              其他:不适用
持股数量          179,310股
持股比例          0.1045%
              IPO 前取得:105,310股(含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大宗交易取得:74,000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       肖清
计划减持数量     不超过:55,000 股
计划减持比例     不超过:0.0320%
减持方式及对应
           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55,000 股
减持数量
减持期间       2026 年 9 月 7 日~2026 年 12 月 6 日
拟减持股份来源    IPO 前取得(含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及大宗交易取得
拟减持原因      个人资金需求
股东名称        姜凤安
计划减持数量      不超过:44,000 股
计划减持比例      不超过:0.0256%
减持方式及对应
            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44,000 股
减持数量
减持期间        2026 年 9 月 7 日~2026 年 12 月 6 日
拟减持股份来源     IPO 前取得(含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及大宗交易取得
拟减持原因       个人资金需求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
  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肖清先生和姜凤安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作出承诺:在本人担任正川股
份董事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正川股份股份总数的百分
之二十五。在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正川股份股份。本人
所持正川股份股份在上述禁售期满后两年内依法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
价。正川股份上市后六个月内若股票价格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
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本人持有正川股份的股份锁定
期自动延长六个月。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上述减持主体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
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相关规定的不得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三、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
 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是上述减持主体根据个人资金需求自主决定,不会对公司治
理及持续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在减持期间内,上述减持主体将根据市场情
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减持时间、减持数量
和减持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
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
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
相关规定。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公司将督促相关股东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
关监管要求实施减持,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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