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60 证券简称:昀冢科技 公告编号:2026-050
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昀冢科技”)于
(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和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
励计划(草案)》
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调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
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
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6 年 6 月 24 日,公司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关于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
见》(公告编号:2026-036)。
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6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并于 2026 年 7 月
司披露了《关于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6-040)。
于调整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公司 2026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
表了核查意见。
二、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调整的情况
鉴于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的 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而不得获授限制
性股票,公司董事会根据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及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调整。调整
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88 人调减为 87 人,本次激励计划授予
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201.00 万股调整为 199.00 万股(本次调整不涉及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本次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属于公司 2025 年年度
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中确定的人员。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通过的内容一致。根据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本次调整无需提交公司
股东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调整后的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
了核实。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审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对 2026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在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授
权范围内,调整的程序合法合规。综上,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
意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进行调整。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激
励对象名单调整及授予事项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
以及《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
日、授予对象、授予数量以及授予价格均符合《管理办法》及《2026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符合《管
理办法》及《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