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湖雪: 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8-13 19: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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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920262     证券简称:太湖雪      公告编号:2026-076
              苏州太湖雪丝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苏州太湖雪丝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13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委员的议案》,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鉴于公司独立董事严康先生因个人原因,于近日向公司董事会提出辞去第四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北
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第四届董事
会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补选张
敏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
事会届满之日止。
  为保障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正常运行,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章程》和相关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
议审议,同意在股东会通过补选张敏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后,由张敏女士接替严
康先生担任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
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和第四届董
事会环境、社会及治理(ESG)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会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
满之日止。
  调整后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如下:
张敏、朱中一
二、本次补选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本次补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
管办法(试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及《公司章程》、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治理的要求,
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三、备查文件
                       苏州太湖雪丝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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