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03 证券简称:山高环能 公告编号:2026-042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6 年 8 月 13 日(星期四)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 8 月 13 日,其中: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8 月 13
日 9:15 至 9:25、9:30 至 11:30、13:00 至 15:00;
②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8 月 13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司会议室。
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398,08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85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72 人,代表股份 203,498,50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43.6415%。
表股份 60,379,18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948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23,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49%。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68 人,代表股份 60,356,18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2.9437%。
次股东会。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会议提案进行了投票表
决,表决情况如下:
提案 1.00 关于延长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
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5,530,9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8346%;
反对 5,590,7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335%;弃权
总数的 0.031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4,759,3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9.2594%;弃权 29,09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82%。
本提案关联股东山高光伏电力发展有限公司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
资基金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 20,149,531 股、福州山高禹阳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 15,261,620 股均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 2.00 关于延长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有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5,529,7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8332%;
反对 5,540,7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0787%;弃权
股份总数的 0.088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4,758,1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9.1766%;弃权 80,29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30%。
本提案关联股东山高光伏电力发展有限公司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
资基金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 20,149,531 股、福州山高禹阳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 15,261,620 股均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 3.00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8,383,3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2961%;
反对 5,463,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795%;弃权
股份总数的 0.024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4,865,9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9.0485%;弃权 49,79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25%。
表决结果: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
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