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尔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963 证券简称:豪尔赛 公告编号:2026-017
豪尔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
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股票简称 豪尔赛 股票代码 002963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侯春辉 杨振兴
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 128 号院诺 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 128 号院诺
办公地址
德中心 3 号楼 22 层 德中心 3 号楼 22 层
电话 010-88578857-9966 010-88578857-9966
电子信箱 zhengquan@hes0501.com.cn zhengquan@hes0501.com.cn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增减
营业收入(元) 120,889,868.81 158,064,733.94 -23.5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28,310,298.55 -33,714,944.84 16.0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29,087,824.24 -30,224,715.53 3.76%
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0,656,577.34 -27,423,841.84 138.86%
豪尔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9 -0.22 13.6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9 -0.22 13.6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41% -2.53% 0.12%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末增减
总资产(元) 1,568,439,918.19 1,619,993,299.33 -3.1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1,162,252,290.63 1,190,562,589.18 -2.38%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10,246 0
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持有有限售条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件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刘清梅 境内自然人 23.36% 35,128,385 不适用
戴宝林 境内自然人 23.36% 35,128,385 不适用
上海高好投资合伙企业
境内非国有法人 5.71% 8,591,772 不适用
(有限合伙)
UBS AG 境外法人 1.28% 1,930,214 不适用
徐海龙 境内自然人 1.08% 1,630,100 不适用
戴聪棋 境内自然人 0.90% 1,359,458 1,019,593 不适用
梁滢 境内自然人 0.89% 1,332,000 不适用
何铭 境内自然人 0.83% 1,249,700 不适用
MORGAN STANLEY &
CO. INTERNATIONAL 境外法人 0.79% 1,191,139 不适用
PLC.
杭州龙玺企业管理合伙
境内非国有法人 0.77% 1,157,400 不适用
企业(有限合伙)
戴宝林先生与刘清梅女士为夫妻关系,戴聪棋先生为戴宝林与刘清梅之
子,戴聪棋先生与刘清梅女士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戴宝林先生为戴聪棋
先生和刘清梅女士的一致行动人。高好投资、龙玺企管为公司员工持股平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台,戴宝林先生分别为高好投资、龙玺企管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刘清梅女
士分别为高好投资、龙玺企管的有限合伙人。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
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中,徐海龙通过信用证券账户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持 有 公 司 股 份 1,554,600 股 , 梁 滢 通 过 信 用 证 券 账 户 持 有 公 司 股 份
持股 5%以上股东、前 10 名股东及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 10 名股东及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豪尔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29 日收到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以下简称“裁定书”),根据裁定书,原审
判决认定原审被告单位豪尔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审被告人戴宝林犯单位行贿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裁定如下:(一)撤销湖北省武汉市新洲区人民
法 院 一 审 刑 事 判 决 ; ( 二 ) 发 回 湖 北 省 武 汉 市 新 洲 区 人 民 法 院 重 新 审 判 。 详 见 2026 年 6 月 1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公告》(2026-013),由于本案发回湖北省武汉市新洲区
人民法院重新审判,法院最终判决结果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
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其他事项详见公司 2026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和第五节“重要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