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32 证券简称:飞沃科技 公告编号:2026-077
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8 月 13 日(星期四)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8 月 13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交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8 月 13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股东会出席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29 名,代表股份共计 52,835,06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1822%。其中中小投资者共 226 名,代表股
份共计 11,774,20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1830%。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5 名,代表股份共计 45,891,888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587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24 人,代表股份 6,943,18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6.5946%。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科技创新债券)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2,731,2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89,7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169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 11,670,3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182%;反对 14,0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92%;弃权 89,7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见证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
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
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
效。
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公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南飞
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四、备查文件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