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地香江: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8-13 00: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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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887         证券简称:城地香江          公告编号:2026-059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 2026 年 8 月 11
      日、8 月 12 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上
      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   经公司自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和风险事项。
  ?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定增事项”):鉴于当前资本市场环
      境、行业发展及本次发行的商业基础及战略安排均发生显著变化,认购方拟与公
      司充分研判及协商,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及股份认购相关事宜,具
      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拟终止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的提
      示性公告》(公告号:2026-060)。
  ?   热点概念情况:公司关注到部分媒体将公司归为算力租赁概念股,截至目前,公
      司当前主营业务为 IDC 投资及运营和 IDC 综合解决方案(包含系统集成及产品制
      造与销售),暂未有相关业务。
  ?   业绩亏损:公司 2025 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706.50 万元;
      年预计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范围为-720 万元到-1,080 万元(实际金
      额以公司披露的半年度报告为准)。
  ?   鉴于公司股票价格短期涨幅较大,可能存在非理性炒作风险,公司敬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 2026 年 8 月 11 日、8 月 12 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
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
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核实,现将核实情况说
明如下: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无重大变化。除公司已披露的信
息外,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二)重大事项情况。
  鉴于当前资本市场环境、行业发展及本次发行的商业基础及战略安排均发生
显著变化,认购方拟与公司充分研判及协商,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及股份认购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拟终止 2024 年度向特定对
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的提示性公告》(公告号:2026-060)。
  (三)热点概念情况
  公司关注到部分媒体将公司归为算力租赁概念股,截至目前,公司当前主营
业务为IDC投资及运营和IDC综合解决方案(包含系统集成及产品制造与销售),
暂未有相关业务。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核实,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其他重要股东在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未出现其他可能对
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股票于 2026 年 8 月 11 日、8 月 12 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
偏离值累计超过 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股价短期波动幅度较大,可能
存在非理性炒作风险。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基本面亦未发生重大变化,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二)经营业绩风险
  公司 2025 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706.50 万元;2026
年第一季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41.33 万元;2026 年上半年
预计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范围为-720 万元到-1,080 万元(实际金额
以公司披露的半年度报告为准)。
  (三)其他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公司董事会确认,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截至
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
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
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
息。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公司发布的信息
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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