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36 证券简称:风华高科 公告编号:2026-39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暨
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6
年7月23日和8月12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2026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暨
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9,522,792
股股份予以注销。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157,013,211
股减少至1,147,490,419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1,157,013,211.00元减
少至1,147,490,419.00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25日在指定
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
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33)。
公司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
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本公告披露
之日起45日内,可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
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前述权利的,不会影响
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应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
附有关证明文件。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
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携带法人营业
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
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
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
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
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或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债权申报,具体
方式如下:
事会办公室(证券事务部)。
件封面注明“债权申报”字样;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
司相应系统收到邮件日为准,请在邮件标题注明“债权申报”字样。
特此公告。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