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87 证券简称:城地香江 公告编号:2026-058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实际为其提供的
是否在前期预计 本次担保是否有
被担保人名称 本次担保金额 担保余额(不含本
额度内 反担保
次担保金额)
镇江香江云动力科
技有限公司
?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 0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
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担保金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 50%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到
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30%
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单位提供担
保
其他风险提示(如有) 不适用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近日,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全资子
公司香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保证人,以下简称“香江科技”)为全资子
公司镇江香江云动力科技有限公司(债务人,以下简称“云动力”)就中国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扬中支行(债权人,以下简称“中国银行”)银行借款等事宜签订的《最
高额保证合同》,担保金额为 1,000 万元,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本次担保未超过公司年度预计担保额度,未设置反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上述担保授权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公司 2025 年年度股
东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可查阅公司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号:2026-023、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担 保
额 度
是 是
被担保 截至目 本次新 占 上
被 担 保 否 否
方最近 前担保 增担保 市 公 担保预
担保 担 方 持 关 有
一期资 余 额 额 度 司 最 计有效
方 保 股 比 联 反
产负债 ( 万 ( 万 近 一 期
方 例 担 担
率 元) 元) 期 净
保 保
资 产
比例
一、对控股子公司
被担保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
镇
江
香
香江 江
科技 云
(集 动 不超过
团) 力 100% 79.30% 3,000.00 1,000.00 0.29% (含)1 否 否
股份 科 年
有限 技
公司 有
限
公
司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类型 法人
被担保人名称 镇江香江云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
全资子公司
司持股情况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香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00%
法定代表人 陈俊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1191588407302A
成立时间 2011 年 12 月 16 日
注册地 镇江新区金港大道 84 号
注册资本 5,000 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通信设备(无线电发射设备、卫星接收设备除外)、节
能设备、精密钣金制造、通讯电力塔、桥架、母线、高
低压成套装置、数据机房相关产品的开发、研制、生产、
销售;钣金件喷塑;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
经营范围 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
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制冷、空调设备制造;电
池销售;塑料制品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
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项目 /2026 年 1-3 月(未
/2025 年度(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2,512,251,223.78 2,345,458,585.08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负债总额 1,992,213,049.06 1,844,463,961.84
资产净额 520,038,174.72 500,994,623.24
营业收入 378,216,435.03 1,543,631,980.38
净利润 19,043,551.48 108,913,491.51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
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在该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就所涉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
并或分别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1)本合同所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整。
(2)在本合同第二条所确定的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被确定属于本合
同之被担保主债权的,则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
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
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
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
依据上述两款确定的债权金额之和,即为本合同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的保证人及债务人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因生产经营活动存在融资
需求,故开展本次担保。
债务人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
大会授权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 42.61 亿元,占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21.87%。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
联人提供的担保。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