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07 证券简称:康平科技 公告编号:2026-057
康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月 12 日的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
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8 月 12 日的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会议室
通过,决定召开本次临时股东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66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
股份数合计为 4,877,8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810%。
其中: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7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数合计为 4,703,7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99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39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合计为 174,100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14%。
(2)中小投资者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加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及其代理人共 66 人,代表有表决
权的股份数合计为 4,877,8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810%。
其中: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其代理人共 27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
股份数合计为 4,703,7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997%。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共 39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合计为 174,100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14%。
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以外的其他股东。
(3)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提案 表决 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 表决
提案名称
编码 分类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结果
总表
决情 4,824,300 98.9032% 42,500 0.8713% 11,000 0.2255% 0 0.0000%
《关于增 况
加公司 其
日常关联 中小
交易预计 股东 4,824,300 98.9032% 42,500 0.8713% 11,000 0.2255% 0 0.0000%
的议案》 的表
决情
况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委派张晓庆律师和王力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法
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
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康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