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通股份: 天通股份关于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8-12 19: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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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0330     证券简称:天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8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 2026 年 8 月 12
日 9 点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代表 89 人,实到代表 85 人,会议由公司党
委办主任、工会副主席居晓萍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就公司拟实施的第三期员工持
股计划征求公司职工代表意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职工
代表的相关规定。经全体与会职工代表民主讨论,就公司实施第三期员工持股计
划事宜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
  《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资金自筹的原则,在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前
充分征求了公司员工意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
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长期、有效的激
励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增强员工的凝聚力和公
司核心竞争力,有利于促进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的有效结合,从而为
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撑。
  本议案尚需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二、审议通过了《〈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的议案》
  《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内容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
《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内容合法、有效。
  本议案尚需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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