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55 证券简称:万邦达 公告编号:2026-033
北京万邦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份的股东。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8 月 12 日的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票上市规则》
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表股份 25,902,79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3.0956%。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
共计 3 人,代表股份 7,589,4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0.9070%;根据深圳证券信
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参与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211 人,代表股份 18,313,393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2.1886%。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等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
提案 表决 股数 表决
提案名称 股数 股数 股数 比
编码 分类 比例 比例 比例 (股 结果
(股) (股) (股) 例
)
总表
决情 0.9574% 40,600 0 0% 通过
《关于出售 193 58% 0 7%
况
控股子公司
其
股权变更交
中,
中小
关联交易的 25,614, 98.88 248,00 0.156
股东 0.9574% 40,600 0 0% 通过
议案》 193 58% 0 7%
的表
决情
况
总表
《关于出售 决情 1.3219% 87,600 0 0% 通过
控股子公司 况
股权被动形 其
成关联担保 中,
及关联财务 中小
资助的议 股东 1.3219% 87,600 0 0% 通过
案》 的表
决情
况
上述议案均获得股东会投票表决通过。其中议案 2.00 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
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议案 1.00 和 2.00 涉及
的关联股东未参与本次股东会投票表决。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乾成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戈瑜珍先生、李梦女士出席了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
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万邦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