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材料
(股票代码:001227)
二?二六年八月
会议议程
召开时间:2026 年 8 月 28 日(星期五)上午 9:00
召开地点: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酒泉路 211 号(兰州银
行大厦 7 楼会议室)
召开方式:现场会议+网络投票
召集人: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许建平先生
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二、宣读股东会会议须知;
三、审议各项议案;
四、报告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人数及其
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数量;
五、推选本次会议计票人、监票人;
六、投票表决;
七、与会代表休息(工作人员统计投票结果);
八、宣布表决结果;
九、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宣布会议结束。
会议须知
为维护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确保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本行”)股东会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本行《章程》”)及《兰州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特制订本须知:
一、为保证股东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
股东(含股东代理人,下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本行
聘请的律师及本行董事会邀请的人员以外,本行有权依法拒
绝其他人士入场。
二、根据本行《章程》规定,持有本行股份 5%以上的
股东在本行借款逾期的,不能行使表决权;股东质押本行股
份数量达到或超过其持有本行股权的 50%时,其在股东会的
表决权将被限制。
三、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人
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会议登记终止。在会议
登记终止时未在“出席股东签名册”上签到的股东或代理人,
其代表的股份不计入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份总数,不得参与表
决。
四、股东会对议案采用记名方式逐项投票表决。本次股
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行将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向本行全体股东提供网
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每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
中的一种表决方式,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现场投票结果将与网络投票结果合计形成最终表决结果并
予以公告。
五、股东会现场会议对议案进行表决时,由律师、股东
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现场会议审议结束后,将合并现
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统计结果。
六、会议主持人如果对提交表决的决议结果有任何怀
疑,可以对所投票数进行点算;如果会议主持人未进行点票,
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对会议主持人宣布结果有
异议的,有权在宣布后立即要求点票,会议主持人应当即时
进行点票。
七、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特别决议
议案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八、本次会议向每位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放表决
票一份,所有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请在对应栏划“√”,
即同意的在同意的下边划“√”;反对的在反对的下边划“√”;
弃权的在弃权的下边划“√”。只能在“同意”“反对”和“弃权”三
项下边选一项划“√”,不得同时选两项或两项以上。
九、本行聘请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出席本次股东会,并
出具法律意见。
十、本行不向参加股东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参加
股东会股东的住宿及接送事项,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目 录
议案:关于拟收购临洮县金城
村镇银行并设立支行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深入贯彻中央关于金融机构改革的决策部署,根据国
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及甘肃监管局关于甘肃省内村镇银行
改革相关工作安排,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
行”)拟收购临洮县金城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临
洮村镇银行”),并设立支行(以下简称“本次收购”),进而
承接村镇银行全部权利与义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收购村镇银行基本情况
临洮村镇银行成立于 2011 年,注册资本金 10,000 万元,
由兰州银行发起设立,由企业法人和自然人出资,本行持有
该行股份数量 1,912.40 万股。目前,临洮村镇银行设有营业
部、洮阳支行、大什字分理处和渭源支行,共有员工 61 人。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临洮村镇银行经审计资产总额
二、本次收购实施方案
本次收购将在取得监管部门批准后正式实施。本行将依
据《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规
定的“收购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设立分支机构”行政许可程
序,收购临洮村镇银行并新设分支机构。本次拟以现金方式
收购其他股东持有的临洮村镇银行股份,收购价格根据资产
评估机构以 2025 年 12 月 31 日为基准日出具的评估结果确
定。收购完成后,本行将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承
接临洮村镇银行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机构网点及其他
一切权利与义务,临洮村镇银行解散且法人资格注销。
三、对本行影响
本次收购事项不存在利益输送及价格操纵行为,没有损
害本行和股东的利益,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
则。本次收购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对本行的经营状况影响较小,不会对
本行的经营成果构成重大影响。
四、授权安排
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由董事会转授权本行经营管
理层,在股东会审议批准的框架和原则下,对本次本行收购
临洮村镇银行并设立支行的相关事宜进行决定、组织实施。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一)收购方案的制订、确认、调整、修订等;
(二)与临洮村镇银行对接及配合收购安排;
(三)与本次收购相关的协商、决定、请示、报告等;
(四)与本次收购相关的协议或其他文件的签署、确认
及修改;
(五)授权期限:自股东会决议生效之日起,至临洮村
镇银行收购设立事宜结束时止。
以上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 2026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
议通过,现提请股东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