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
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第
三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 “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发
表意见如下: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公司
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的情形;本员工持股计划系员工自愿参与,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
员工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自律监管指引第
持股计划(草案)》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公司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
合法、有效。
机制,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有利
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综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并同意
将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