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人”)作为上
海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瀚讯”、“公司”或“发行人”)
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就上海瀚讯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495 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0,650,400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3.32 元,募
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4,600.0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人民币 73,856.66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6]第 ZA90553 号”《验资报告》。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公司及相关子公司与存放募
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人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 2025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以下
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额
大规模无人协同异构神经
网络研制及产业化项目
异构专用智能机器人研制
及产业化项目
“AI+有无人协同认知决
策系统”研发项目
合计 119,299.53 74,600.00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
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并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适当增加募集资金存储收益,在不影响募
集资金正常使用和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根据募投项目的投资计划和建设进度,
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额度及期限
在原本不超过人民币 3.5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下新增不超过
人民币 7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新增的 7 亿元(含本数)
额度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上述投资额度和期
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闲置募集资
金投资产品必须满足:
(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
本承诺;(2)流动性好,产品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正常进行;(3)投资产品不得质押。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拟投资的产品品种为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
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
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者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应当及时公告。
(四)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代理人在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合同及办理
相关事宜,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
件的要求,及时披露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七)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
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
理和使用资金。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并坚持规范运作、保值增值、防范风险,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
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良好的投资
回报。
五、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况,分析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
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监督。
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
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在原本不超过人民币 3.5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下新增不超过人民币 7 亿元(含本数)的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
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
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
正常进行,并且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实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
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孔海宾 归剑元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