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277 证券简称:新亚电子 公告编号:2026—035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 年 8 月 12 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温州市乐清市北白象镇赖宅智能产业园区新
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份总数的比例(%) 50.2812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等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A股 194,962,122 99.7320 239,419 0.1224 284,480 0.1456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名称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注 册 资 本 及 修 12,16 239,4 284,4
订《公司章程》 6,071 19 80
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三、 律师见证情况
(一)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陈一宏、姚璐
(二)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
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