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资料
目 录
议案一:《关于确认董事孙维佳女士 2026 年薪酬方案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确认董事杨薇薇女士 2026 年薪酬方案的议案》
议案三:《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
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会
议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中国高科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请
出席会议的全体人员自觉遵守。
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统筹,负责会议的组织及相关会务工作。
二、参加本次股东会的 A 股股东为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参加现场会议
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以下统称“股东”)按规定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法人单
位证明以及授权委托书等相关证件资料,经律师验证合格后方可出席会议。除出
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等人员
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三、进入会场后,请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关闭或置于静音状态。
四、与会人员应自觉遵守会场秩序,对任何干扰股东会召开或侵犯其他股东
权益的行为,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送有关部门查处。
五、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均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各
项权利,履行法定义务。会议工作组与主持人会视会议的具体情况统一安排股东
发言和解答,会议主持人视情况掌握发言及回答问题的时间,以使其他股东有发
言机会,股东发言应围绕股东会的议程。股东会表决时,不进行股东发言。涉及
公司内幕信息、商业机密等方面的问题,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六、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股东只能选择现
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
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股东以其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
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票中每项议
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打“√”表示,未填、错填、
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者未投的表决票视为弃权。
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的议案,股东持有的每一股份享有与该议案组下应
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数,表决时应在议案组每一议案下填写投票数量。
请务必在表决票上填写股东名称或姓名、持普通股数、在“股东或其授权代
表(签名)”处签名,否则,该表决票作废,视同未参加表决。
七、股东会对议案进行表决时,应当由律师、股东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
并当场公布表决结果,决议的表决结果载入会议记录。
八、股东出席本次股东会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
九、公司聘请律师出席见证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
会议议程
一、现场会议时间、地点及主持人
会议室
二、网络投票系统及起止时间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
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
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三、现场会议议程
议案一:《关于确认董事孙维佳女士 2026 年
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制度的相关规定,结合
目前经济环境、公司经营发展等实际情况,现拟定公司董事孙维佳女士 2026 年
薪酬方案如下:
根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公司董事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
具体行政管理职务、实际工作绩效、公司经营业绩情况领取薪酬,其薪酬由基本
薪酬、津补贴、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孙维佳女士基本薪酬为 150
万元,其绩效薪酬将根据公司总体经营业绩的实现情况、专项工作的完成情况,
并结合绩效考核结果发放。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第三次会议、第
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2026 年 8 月 5 日 公 司 披 露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以上议案,请审议。
议案二:《关于确认董事杨薇薇女士 2026 年
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制度的相关规定,结合
目前经济环境、公司经营发展等实际情况,现拟定公司董事杨薇薇女士 2026 年
薪酬方案如下:
根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公司董事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
具体行政管理职务、实际工作绩效、公司经营业绩情况领取薪酬,其薪酬由基本
薪酬、津补贴、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杨薇薇女士基本薪酬为 40
万元,其绩效薪酬将根据公司总体经营业绩的实现情况、专项工作的完成情况,
并结合绩效考核结果发放。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第三次会议、第
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2026 年 8 月 5 日 公 司 披 露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以上议案,请审议。
议案三:《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公司董事会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公司法》
《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
同意提名于增彪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会
进行选举,其任期同第十一届董事会。
本议案已经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6 年第五次会议、第十一届董事
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2026 年 8 月 5 日 公 司 披 露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关
于补选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公告》。
以上议案,请审议。
附件:于增彪先生简历
于增彪先生,195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清华大学荣退教
授,中国注册会计师,经济(会计)学博士。曾任清华大学教授、博导,河北大
学管理学院教授、院长。现兼任中国成本研究会副会长,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
司(603737.SH)与合肥江航飞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688586.SH)的独立董事。
于增彪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于增彪先生具备《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
求的任职条件,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
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所列不得
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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