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司名称: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世联行
股票代码:002285
信息披露义务人:世联地产顾问(中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香港湾仔港湾道6-8号瑞安中心27楼2701室
通讯地址:香港湾仔港湾道6-8号瑞安中心27楼2701室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协议转让)
签署日期:2026年8月9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
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权
益变动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
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
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拥有权益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
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拥有权益的情况。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作出任
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六、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尚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确认及向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办理股份转让过户登记。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具有以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世联中国 指 世联地产顾问(中国)有限公司
世联行、上市公司、公司 指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
本报告书、报告 指
告书
世联地产顾问(中国)有限公司因通过协议转让
方式向受让方转让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导致
本次权益变动 指
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相应减少,持股比例相应降低
的行为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 指 人民币元
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2位小数,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
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世联地产顾问(中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香港湾仔港湾道6-8号瑞安中心27楼2701室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陈劲松
注册资本:港币2,091,183元
成立日期:1992年6月23日
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从事投资业务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情况如下: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其他国籍/地区居住权
陈劲松 男 世联中国董事 中国 香港 香港永久性居民
佟捷 女 世联中国董事 中国 香港 香港永久性居民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境内或境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股
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
公司5%以上发行在外的股份情况。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世联中国的一致行动人陈劲松持有公司18,299,610
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92%。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及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自身资金需求,减持其持有的上市公司
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暂无明确的增持或
减持计划。若未来信息披露义务人拟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将会严格按照相
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及相关程序。
第四节 权益变动情况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世联中国持有公司603,238,739股股份,世联中国一致行
动人陈劲松持有公司18,299,610股股份,世联中国及一致行动人合计占公司总股
本的31.19%。2020年8月4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与珠海大横琴集团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大横琴”)签署《股份表决权委托协议》,将其持有的公司285,285,934
股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委托给大横琴行使。扣除上述表决权委托部分,本次权益变
动前,世联中国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为336,252,415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16.87%。
司(代表其管理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签订《股份转让协议》,约定拟通过协议
转让方式将合计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100,000,000股转让给受让方,转让股份占
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02%。
本次权益变动后,世联中国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21,538,349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26.17%,扣除上述表决权委托部分,世联中国及一致行动人合计
持有公司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为236,252,41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86%。
本次减持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
信息披露义务人 拥有表决权
数量(股) 比例 拥有表决权股数(股)
比例
世联中国 603,238,739 30.27% 317,952,805 15.95%
陈劲松(一致行动人) 18,299,610 0.92% 18,299,610 0.92%
世联中国及一致行动人 621,538,349 31.19% 336,252,415 16.87%
本次权益变动后
信息披露义务人 拥有表决权
数量(股) 比例 拥有表决权股数(股)
比例
世联中国 503,238,739 25.25% 217,952,805 10.94%
陈劲松(一致行动人) 18,299,610 0.92% 18,299,610 0.92%
世联中国及一致行动人 521,538,349 26.17% 236,252,415 11.86%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世联中国本次拟协议转让的公司股份均为无限售流通
股,除本报告书已经披露的信息外,本次协议转让未附加其他特殊条件,不存在
其他补充协议,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限制转让的其他安排。
三、《股份转让协议》主要内容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诚域联盈5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签署了《股份转让协
议》,主要内容如下:
转让方:世联地产顾问(中国)有限公司
受让方:深圳市前海诚域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诚域联盈5号私
募证券投资基金)
(一)标的股份
转让方同意将其持有的世联行100,000,000股股份(占世联行股份总数的
包含转让方委托珠海大横琴集团有限公司行使表决权的对应股份。
本次股份转让后,转让方持有世联行503,238,739股股份(占世联行股份总
数的25.25%),受让方持有世联行100,000,000股股份。自标的股份过户日起,
受让方作为世联行的股东,根据其持有的世联行股份比例按照公司章程和法律法
规承担股东相应的权利和义务。
转让方确认,不存在针对标的股份的悬而未决的争议、诉讼、仲裁、司法
或可能导致标的股份权利被限制之行政程序或政府调查,也不存在将要对其提起
诉讼、仲裁、司法或行政程序或政府调查并可能导致标的股份被冻结、查封的情
形或者风险。
转让方对标的股份拥有完整的所有权,在标的股份上并未设置任何未向受
让方披露的抵押、质押、留置、担保、优先权、第三人权益、其他任何形式的限
制或担保权益,及其它任何形式的优先安排,其转让标的股份不违反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其任何形式的承诺或保证。标的股份过户后,受让方将依
法对标的股份拥有全部的、完整的所有权。
(二)股份转让价款
经双方协商一致,本次标的股份转让单价为2.08元/股,标的股份转让价款
合计为人民币208,000,000元(“股份转让价款”),均以现金方式支付。
受让方应在本协议签署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转让方支付股份转让价
款的50%,即人民币104,000,000元(“第一期股份转让款”)。
受让方应于标的股份全部过户至受让方名下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
转让方支付剩余股份转让价款,即人民币104,000,000元。
(三)股份过户
在本协议生效后,双方应在以下条件满足后或双方一致同意豁免后10个工作
日内共同到登记结算公司办理将标的股份过户至受让方名下的手续:
规定披露了权益变动报告;
(四)陈述、保证与承诺
转让方作出的陈述、保证、承诺如下:
件,本协议生效后将对转让方构成合法、有效且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同意或豁免,其进行本次股份转让未违反任何对其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或承诺
或其他对其适用的法律文件中的任何约定或规定。
分权,标的股份不存在质押、查封等权利负担或瑕疵。
并依法履行自身的信息披露义务。
过户手续。
受让方作出的陈述、保证、承诺如下:
理人深圳市前海诚域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已办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具
有签署和履行本协议的资格条件,本协议生效后将对受让方构成合法、有效且有
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同意或豁免,其进行本次股份转让未违反任何对其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或承诺
或其他对其适用的法律文件中的任何约定或规定。
其用于支付股份转让价款为自有资金或合法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存
在杠杆融资、违规集资等情形。
并依法履行自身的信息披露义务。
过户手续。
式减持其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股份。
(五)保密
双方对下述信息或文件应承担严格的保密义务:
的全部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方案、商业条件(意图)、谈判过程和内容等;
财务信息及其他相关文件、材料、信息、资料等;
合同、财务报告等;
和文件。
的第三方泄露或披露上述信息和文件。双方应当采取必要措施,将本方知悉或了
解上述信息和文件的人员限制在从事本次股份转让的相关人员范围之内,并要求
相关人员严格遵守本条规定。
中国证监会)或深交所的决定、命令或要求,或法院、仲裁机构的判决、裁定或
裁决,而进行的披露;
审计师、评估师和律师)之前和/或之后,向各中介机构进行的披露,进行该等
披露的前提是,前述中介机构人员对本章约定的保密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且守约方有权启动法律程序要求停止此类
侵害或采取其他救济,以防止进一步的侵害。
(六)争议解决与违约责任
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保证、承诺、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
应承担违约责任及全部赔偿责任。
他方因此遭受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期一日,受让方应向转让方支付应付但尚未支付款项0.05%的违约金;标的股份
过户完成前,如拖延付款达90日以上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
结算公司办理将标的股份过户至受让方名下手续的,每逾期一日,转让方应向受
让方支付受让方已支付款项0.05%的违约金;如逾期达90日以上或转让方拒绝过
户的,受让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
(七)本协议的效力
在变更或补充协议达成以前,仍按本协议执行。
拟进行的交易或对标的股份有重大影响的情况时,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双方根
据具体情况,可协商相应修改本协议。该等情况包括但不限于:
提起诉讼、仲裁、调查或其他程序;
履行或已无履行之必要,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协议,转让方应当在本协议解除之日
起5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已经收取受让方的全部款项及孳息。
在履行审批障碍而导致本次股份转让无法实施,则双方应在该等情形发生后1个
月内就是否继续履行本协议进行协商,协商不一致的,转让方、受让方均可以单
方解除本协议。如本协议因此解除,双方保证各自承担在本次股份转让发生的成
本及费用,互不追索,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本协议任何一方过错导致本次
股份转让未能生效或无法实施,该方不得依据本条提出责任豁免。
时才有效。在中国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本协议任何一方未行使或延迟行使本协议
项下的一项权利不应被视作放弃这项权利;任何单独部分地行使一项权利,亦不
应排斥将来另外行使这项权利。
议项下的任何权利、利益或义务。
(八)其他事项
本次股份转让过程涉及的税费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各自承担。
双方所各自聘请的中介机构费用,由聘请方承担。
形式发出,除另有约定外,通知在送达之日生效。
式发出的,邮件寄出后第5日为送达日;以特快专递方式发出的,邮件寄出后第3
日为送达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的,在电子邮件成功发送之日(且于邮件发出
当日内未收到系统退信)视为送达。
用,各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的法律。
四、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本次权益
变动不会对上市公司带来重大不利影响。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前六个月内,除前述世联中国与深圳市前海
诚域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诚域联盈5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签署的
《股份转让协议》,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
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
解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地址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以供投资者查询。
联系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2028 号罗湖商务中心(罗湖智汇大厦)15楼
联系电话:0755-22162588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签署
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世联地产顾问(中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署日期:2026 年 8 月 9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2026 年 8 月 9 日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所在
上市公司名称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省深圳市
地
股票简称 世联行 股票代码 002285
世联地产顾问(中国)有限公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香港湾仔港湾道6-8号瑞安中心27楼2701室
司 人注册地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增加□ 减少 有无一致行动
有 无 □
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人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人是否为上市
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 是 否 □
公司实际控制 是 □ 否
东
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间接方式转让 □取 得 上 市 公 司 发 行 的 新 股 □ 执 行 法 院 裁 定 □ 继承
选)
□ 赠与 □其他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持股数量: 317,952.805 股
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
持股比例: 15.95%
行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
变动数量:100,000,000股 变动比例:5.02%
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
变动后数量:217,952,805 股 变动后比例:10.94%
比例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
时间:本次权益变动涉及标的股份过户登记完成之日
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
方式:协议转让
及方式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 是 □ 否 □ 不适用
来源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是 □ 否 □ 不适用
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
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
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
是 □ 否
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
股票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附表
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世联地产顾问(中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署日期:2026 年 8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