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925 证券简称:锦好医疗 公告编号:2026-076
惠州市锦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
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惠州市锦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17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该议案已经 2026 年 8
月 7 日召开的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
第 3 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第 3 号》”)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惠州市锦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鉴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3 名激励对象主动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16 名激励
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良好,当年实际可解除限售数量为个人当年计划可解限售数
量的 80%,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不得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98,400 股,本次回
购注销完成后,公司的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7 日召开的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原 98,580,643 股变更为 98,482,243
股,注册资本由原 98,580,643 元变更为 98,482,243 元。
公司将于 2026 年 8 月 12 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上
公示公司减少注册资本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自本通知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
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上述要求,不会
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
行。本次减资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包括: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
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
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
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
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
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可采取现场、邮寄、传真等方式进行申报,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业园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日/邮戳日为准;
(2)以传真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惠州市锦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