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22 证券简称:湖北宜化 公告编号:2026-092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
于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
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现
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内容
第19号>的通知》(财会〔2025〕32号),对“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
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
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
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
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内容进行了规范及明确。
本解释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第20号>的通知》(财会〔2026〕7号),对“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
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关于货币缺乏可兑换性时的会计处理及相关
披露”等内容进行了规范及明确。本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6年
解释进行调整。
(二)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
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
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
则解释第19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除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
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
理变更,不属于公司自主变更会计政策的情形,不涉及以前年度的
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
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
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
特此公告。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