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 年度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第三次会议于 2026 年 8 月 11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
开。会议通知已提前向全体独立董事发出。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 3 人,实际出席
召集、召开以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常
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
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勤勉尽
责、客观公正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
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会计师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
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及独立性等方面资料进行充分审查后,我们认为天健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签字会计师具备胜任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专业资质与
能力。在为公司开展审计服务期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签字
会计师严格遵守相关审计准则以及审计规程,能够秉持公正客观、独立审计的态
度,出具的公司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其工作勤勉尽责,执业水平良好。因此,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同意公司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审议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决议。
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黄宏辉、崔灿、叶云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