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78 证券简称:延华智能 公告编号:2026-031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辞职的情况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近日收到公司董事苏燕女士递交的辞职报告,苏燕女士因达到法定退
休年龄,申请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第六届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委员、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等职务。辞职后苏
燕女士不再担任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任何职务,其将按照相关要
求做好离职工作交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苏燕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
不存在其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苏燕女士原定任期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2027 年 6 月 5
日)
,根据《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苏燕女士的辞职将导致审计委员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因此苏燕
女士的辞职报告将在公司股东会选举出新任董事后生效。在此期间,
苏燕女士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及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苏燕女士在担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务期间恪尽职
守、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可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公司董事会对其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情况
苏燕女士原系公司第一大股东华融(天津自贸试验区)投资有限
公司(简称“华融津投”)提名的董事,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的正
常进行,现华融津投向公司董事会提名黄梅艳女士(简历附后)为公
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以填补本次董事辞职产生的董事
会席位空缺,并接替苏燕女士原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
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担任的相关职务。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黄梅艳女士的任职资格、专业
背景、履职能力等进行核查,认为黄梅艳女士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
制度文件中关于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要求,不存在不得担任上市公司
董事的情形,同意将黄梅艳女士作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11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提请公司股东会选举黄梅艳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
本次补选董事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待股东会审议通过
后,黄梅艳女士将正式就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时将接
任苏燕女士原担任的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第六届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
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次增补完成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
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将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候选人简历:
黄梅艳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毕业于厦门大学,硕士
研究生学历,中级经济师,持有律师资格证。曾任职于上海市锦天城
律师事务所,2017 年 9 月—2019 年 12 月任职于华融(天津自贸试
验区)投资有限公司,曾兼任华融(天津自贸试验区)投资有限公司
监事。2020 年 1 月起任职于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天
津市分公司。现任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
业务经营五部负责人、公司律师。
截至目前,黄梅艳女士未持有延华智能公司股票。除在中国中信
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任职外,与公司其他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股东、公司实际控制
人之间无关联关系。黄梅艳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
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
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
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且不存在被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
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