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09 证券简称:兴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4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
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实际为其提供的 是否在前 本次担保
本次担保金
被担保人名称 担保余额(不含 期预计额 是否有反
额
本次担保金额) 度内 担保
兴通海鸥航运有限公司
XINGTONG SEAGULL 16,065.00 万元 是 否
万元
SHIPPING PTE. LTD
善德海运(香港)有限公司
SHANDE OCEAN 0.00 万元 是 否
万元
SHIPPING(HK)LIMITED
?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 0.00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担保金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 50%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 经审计净资产 100%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到或超
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30%
□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单位提供担保
其他风险提示(如有) 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 担保的基本情况
股份有限公司泉州泉港支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签订了《保证合同》
(合同
编号:兴银港保字第 2026118002 号,以下简称“合同 1”),就公司控股子公司兴
通海鸥航运有限公司(XINGTONG SEAGULL SHIPPING PTE. LTD)(以下简称
“兴通海鸥”)向兴业银行申请的人民币 22,050.00 万元整(贰亿贰仟零伍拾万元
整)固定资产借款,公司按 51%持股比例为其中的 11,245.50 万元整(壹亿壹仟
贰佰肆拾伍万伍仟元整)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简称“兴通万邦”)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虹口支行(以下简称“浦
发银行”)签订了《保证合同》(合同编号:YB9823202628013301,以下简称“合
同 2”),就兴通万邦全资子公司善德海运(香港)有限公司(SHANDE OCEAN
SHIPPING(HK)LIMITED)(以下简称“善德海运”或“债务人”)向浦发银
行申请的人民币 11,312.00 万元整(壹亿壹仟叁佰壹拾贰万元整)固定资产贷款
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二) 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6 年 5 月 12 日
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6 年度公司
及所属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及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为子公司向银行、融资租
赁等机构新增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 13 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连带责任担
保。其中,向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 2 亿元;向资
产负债率 70%以下(含)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 11 亿元。担保期限自
所属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作为所属子公司的担保人,在上述担保额度
范围内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由担保人和被担保人与债权人共
同协商确定。担保方式及期限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或协议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2 日、5 月 1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披露的《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6 年度公司及所
属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及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2)以及《兴通
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30)。
公司本次为控股子公司兴通海鸥及控股子公司兴通万邦为善德海运提供的
担保金额在上述授权范围内,公司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担保对象
的财务状况、资产负债率未发生显著变化。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 基本情况
被担保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 企业注册号/登
被担保人名称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人类型 市公司持股情况 记证号码
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
兴通海鸥航运
法人 控股子公司 兴通链发航运有限责 202510688C
有限公司
任公司持股 100%
善德海运(香 公司控股子公司兴通
法人 控股子公司 78298037
港)有限公司 万邦持股 100%
主要财务指标(万美元)
被担 (未经审计) (经审计)
保人
名称 资产总 负债 资产净 营业 净利 资产总 负债 资产净 营业 净利
额 总额 额 收入 润 额 总额 额 收入 润
兴通
海鸥
航运 1,378.33 467.84 910.49 0.00 19.41 440.62 0.00 440.62 0.00 0.27
有限
公司
善德
海运
(香
港)
有限
公司
(二) 被担保人失信情况
兴通海鸥及善德海运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 1 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泉港支行
(1)项目融资借款合同(合同编号:兴银港借字第2026118001号)项下的
主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
费用等(统称“被担保债权”)。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是指债权人采取诉讼、
仲裁、向公证机构申请出具执行证书等方式实现债权时支付的诉讼(仲裁)费、
律师费、差旅费、执行费、保全费及其他实现债权的费用。
(2)为避免歧义,债权人因准备、完善、履行或强制执行合同1或行使合同
讼(仲裁)费用以及申请出具执行证书的费用等)均构成被担保债权的一部分。
(二)合同 2 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上海兴通万邦航运有限责任公司
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虹口支行
指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
履行合同2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
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固定资产贷款合同(合同编号:
保证人对主合同项下分期履行的还款义务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为至最后一期
还款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债权人宣布主债权提前到期的,以其宣布的提前到
期日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日。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债务履行期达成展期协议的,
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推
动公司国际海运业务的开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被担保方为控股子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
掌握其资信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
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
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及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为所
属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支持所属子公司的业务
发展,满足其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况。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扣除已履行到期的担保,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
额为人民币 226,712.00 万元,均为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截至 2025 年 12 月
(2026 年至今新增授信担保总额 38,983.00 万元整),占净资产的 54.06%;船舶
建造项目担保总额 44,172.00 万元,占净资产的 13.08%。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
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亦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