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399 证券简称: 晨光新材 公告编号:2026-036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
在募集资金专户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拟终止的募投项目名称:“年产21万吨硅基新材料及0.5万吨钴基新
材料项目”。
? 剩余募集资金金额及后续使用计划: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年产 21 万
吨硅基新材料及 0.5 万吨钴基新材料项目”剩余募集资金 21,323.45 万元
(未经审计,含利息收入、理财收益,最终金额以募集资金账户的实际余
额为准)继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管理,上述金额中包含“年产 21 万吨硅
基新材料及 0.5 万吨钴基新材料项目”预计尚需支付的项目尾款约 2,500 万
元,该部分款项将继续存放于原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后续支付,不足部分
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支付。本次“年产 21 万吨硅基新材料及 0.5 万吨
钴基新材料项目”终止后,剩余募集资金将继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集中
管理,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晨光新材”)将
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针对该部分募集资金的后续使用,公
司亦将根据今后业务发展战略和重点,积极筹划、寻找新的投资项目,科
学、审慎地进行项目可行性分析及论证,确保项目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求,
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 履行的审议程序: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0 年 7 月 8 日《关于核准江西晨光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 1393 号)核准,江西
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600 万股,
发行价格为 13.16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605,36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
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60,132,702.54 元。上述募集资金于 2020 年 7 月
资报告》(苏亚验[2020]14 号)。
二、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发行名称 2020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2020 年 7 月 29 日
募集资金总额 60,536.00 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56,013.27 万元
不适用
超募资金总额
□适用,______万元
累计投入
达到预定可使用
项目名称 进度
状态时间
(%)
年产 6.5 万吨有机硅新材料技
改扩能项目
功能性硅烷开发与应用研发中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00 不适用
心建设项目
年产 2.3 万吨特种有机硅材料
项目
年产 21 万吨硅基新材料及 0.5
万吨钴基新材料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100.05 不适用
是否影响募投项目实施 □是 否
注:以上项目的累计投入进度为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的数据。“年产 6.5 万吨有机硅
新材料技改扩能项目”“年产 2.3 万吨特种有机硅材料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
金累计投入进度超过 100%,系使用的募集资金中含募集资金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
三、本次拟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及原因
(一) 本次拟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赐项目南侧
脂,10万吨特种硅橡胶,0.5万吨二甲基二甲氧基硅烷,0.5万吨钴盐粘合剂等生
产装置及其相应配套设施的投资建设。
(二)项目进展情况
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积极推进项目相关工作,并结合
实际需要,审慎规划募集资金的使用。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并重新论证的议案》,综合考虑
宏观经济、市场环境、工艺技术更新迭代等多方面因素,本着控制成本、保持最
新工艺技术水平,同时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的原则,公司适当调整投资节奏,
主动放缓“年产 21 万吨硅基新材料及 0.5 万吨钴基新材料项目”整体投资进度,
将该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长至 2026 年 12 月。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的《晨光新材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并重新论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
期工程已取得试生产批复,主要包括0.4万吨钴盐粘合剂,0.5万吨二甲基二甲氧
基硅烷及1.17万吨气凝胶、特种硅树脂、特种硅橡胶及特种硅油的中间体产品等
生产装置及其相应配套设施的投资建设。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
“年产21万吨硅基新材料及0.5万吨钴基新材料项目”的
资金使用情况如下(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预计尚 预计节余
现金管理收
需支付 金额(含
序 拟投入募 益和利息收 累计投资
项目名称 的项目 现金管理 备注
号 集资金 入(扣除手 金额
尾款金 收益和利
续费用)
额 息收入)
年 产 21 万
吨硅基新
本次
材料及0.5
万吨钴基
止
新材料项
目
注:“预计尚需支付的项目尾款金额”系根据已签订合同约定,“年产21万吨硅基新材
料及0.5万吨钴基新材料项目”预计尚需支付的合同尾款、质保金及保证金等款项,金额合计
约2,500万元,该部分款项将继续存放于原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后续支付,不足部分公司将使
用自有资金进行支付。
(四)本次拟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原因
“年产21万吨硅基新材料及0.5万吨钴基新材料项目”立项初期,有机硅行业
保持高速增长态势,公司原计划通过实施“年产21万吨硅基新材料及0.5万吨钴基
新材料项目”新增有机硅新材料产能,丰富产品种类,提高营业收入,增强企业
持续发展能力。
近年来,供给端方面,国内有机硅产能逐渐扩张,产能集中度进一步提升,
公开资料显示,目前国内产能已占全球总产能约70%以上。需求端方面,下游占
比较高的传统领域需求增速持续放缓。供需矛盾逐渐加剧。目前,受行业影响,
虽然国内一些单体新建和拟建的项目选择延期或暂停建设,但由于有机硅产能基
数较大,且随着前几年新增产能的不断释放,有机硅市场仍存在供需失衡的现象,
产品价格大幅波动,产品价格仍处于历史相对低位水平。
期工程已取得试生产批复,主要包括0.4万吨钴盐粘合剂,0.5万吨二甲基二甲氧
基硅烷及1.17万吨气凝胶、特种硅树脂、特种硅橡胶、特种硅油的中间体产品等
生产装置及其相应配套设施的投资建设。由于“年产21万吨硅基新材料及0.5万吨
钴基新材料项目”的外部市场环境发生显著变化,后续产品的市场存在供需失衡
现象,若继续大规模投入后续产品的建设,不仅难以实现预期经济效益,还将占
用公司大量营运资金。
综上,基于总体宏观经济环境、市场需求发生变化,加之有机硅行业繁荣度
降低,且公司部分产品现有生产线产能负荷率仍有较大的提升空间,产能能够满
足现有的市场需求。因此,公司经审慎考虑,拟终止“年产21万吨硅基新材料及
四、剩余募集资金使用安排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年产 21 万吨硅基新材料及 0.5 万吨钴基新材料
项目”剩余募集资金 21,323.45 万元(未经审计,含利息收入、理财收益,最终金
额以募集资金账户的实际余额为准)继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管理,上述金额中
包含“年产 21 万吨硅基新材料及 0.5 万吨钴基新材料项目”预计尚需支付的项目
尾款约 2,500 万元,该部分款项将继续存放于原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后续支付,
不足部分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支付。
本次“年产 21 万吨硅基新材料及 0.5 万吨钴基新材料项目”终止后,剩余募
集资金将继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集中管理,公司将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相
关规定。针对该部分募集资金的后续使用,公司亦将根据今后业务发展战略和重
点,积极筹划、寻找新的投资项目,科学、审慎地进行项目可行性分析及论证,
确保项目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求,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
露义务。
五、本次拟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拟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是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及公司战略发展作出的合理决策,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
使用效率,符合公司长远利益,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公司已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表决结
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
户管理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
管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可以降低投资风险,有利于
提高公司的整体运营效率,有利于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
证券交易所有关监管规则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
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国元证券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在募集
资金专户管理事项进行了详细核查,查阅了董事会文件等相关文件。经核查,国
元证券认为:
晨光新材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
户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
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等有关规定。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国元证券对公司部分募投项目
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管理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