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案一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前期制定的《未来三年(2025-2027
年度)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与规划,为深入贯彻现金分红的稳定性、持续
性与可预期性理念,进一步优化分红节奏、提升公司长期投资价值,公司结合当
前良好的盈利状况,在保持长期积极稳定回报股东的分红策略、与全体股东共享
经营发展成果、增强投资者获得感的基础上,综合考量公司发展阶段、经营情况
及自身资金计划安排等实际因素,拟定了本次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公 司 2026 年 半 年 度 合 并 报 表 实 现 归 属 于 上 市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为
体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336,464,421.01 元(未经审计)。公司 2026 年中期利润分
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25 元(含税)。截至 2026 年 6 月
的比例为 64.30%。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送红股。
综上,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量公司所处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以及
已披露的《未来三年(2025-2027 年度)股东回报规划》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
规定,既保障股东合理回报,又兼顾公司正常经营与可持续发展。公司拟实施的
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造成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与长期发展。本次拟定的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以上请股东会审议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