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71 证券简称:新大洲 A 公告编号:临 2026-045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6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
会 2026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8 月 7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秘书列
席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弃权票,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公司关联方无偿赠与股权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
(有关详细内容请见本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中
国证券报》、
《证券日报》上的《关于接受公司关联方无偿赠与股权资产暨关联交
易的公告》)。
上述事项已经 2026 年 8 月 7 日召开的独立董事 2026 年第四次专门会议审议
通过,三名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为支持公司发展,提升公司可持续经营能力,优化资本结构,增加公司净资
产,推进化解公司债务风险,在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大连和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大连和升”)的支持下,由其控股子公司沈阳和怡新材料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沈阳和怡”)拟将持有的南京兰埔成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埔
成”)15%股权不可撤销地、无偿、无条件赠与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海兰埔新
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兰埔”)。本次受赠资产事项,上海兰埔无需支付
任何对价,并不附带任何义务。本次受赠资产完成后,公司将间接持有兰埔成
本次赠与股权资产已质押于本公司用于协助解决公司逾期债务有可能导致
质押资产被动处置风险,双方将在签署《股权赠与协议》后,解除上述质押股权
中 15%部分过户至受赠方名下,本事项构成变更以往股东会通过的决议,相关变
更在本次交易获得股东会批准后生效。
关联关系说明:大连和升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沈阳和怡为大连和升的控股
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人情形,本次交易构
成本公司的关联交易。本公司董事长韩东丰先生担任大连和升、沈阳和怡董事,
韩东丰先生为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获得股东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
系的关联人须回避表决。
公司 202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有关召开本次股东会的事项见本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
《证券日报》和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
会通知》公告。
三、备查文件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6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