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核心技术人员退休离任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与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合称“联席保荐机构”)
作为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邮科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科创板上市的联席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核心技术人员退休离任事项进
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心技术人员离任的具体情况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徐玲女士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于近期正式办理退休离任手续,
并不再担任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及任何其他职务。公司对徐玲女士在任期间的勤勉工作和
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一)核心技术人员的基本情况
徐玲女士,1971 年 3 月出生,曾任原邮电部第三研究所研发部员工,国家邮政局
上海研究院信函部员工,上海邮政科学研究院副总工程师、物流部副主任,中邮科技有
限责任公司创新研发中心软件设计工程师,中邮科技创新研究院软件设计工程师。现任
中邮科技创新研究院资深软件设计工程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徐玲女士通过公司员工持股平台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92,971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0.068%。
(二)参与的研发项目和专利技术情况
徐玲女士在任职期间负责软件研发和技术指导工作,目前已完成工作交接,徐玲女
士的离任不会对原有研发项目的进程造成不利影响。其在任职期间所完成的与公司业务
相关的发明创造、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均为职务成果,知识产权所有权均属于
公司,不存在涉及职务发明专利权属纠纷或潜在纠纷的情形,亦不存在影响公司专利权
属完整性的情况。
(三)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情况
根据公司与徐玲女士签署的《劳动合同》《保密协议》《竞业限制协议》,双方已就
保密义务、违约责任及竞业限制等事项作出明确约定。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徐玲女士严
格遵守上述协议约定,未出现违反保密义务或竞业限制约定的情形。
二、核心技术人员退休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经过长期技术积累与发展,公司已构建起完备的研发创新体系,打造了一支技术全
面、经验丰富的研发团队,不存在对单一核心技术人员的重大依赖。公司高度重视人才
梯队建设,建立了契合行业特征与公司发展阶段的人才引进、培养及储备机制。与此同
时,公司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布局与保护,已形成涵盖专利、非专利技术、软件著作权等
在内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切实保障公司创新成果。目前,公司各项技术研发工作均按
计划正常推进,徐玲女士原承担的研发项目已由公司研发团队承接,其离任不会对公司
整体研发实力及持续创新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具体情况如下:
期间 核心技术人员姓名
本次变动前 戴奕、李存禹、竺维燕、范生淼、徐草、刘玉绒、赵博华、代铁山、徐玲
本次变动后 戴奕、李存禹、竺维燕、范生淼、徐草、刘玉绒、赵博华、代铁山
三、公司采取的措施
徐玲女士已按公司规定完成与研发团队的全部工作交接,公司生产经营秩序良好,
各项在研项目均按计划稳步推进。
公司现有研发团队结构合理、梯队完整,能够有效支撑核心技术的持续研发与创新
迭代。公司将继续完善研发创新机制,确保研发工作的连续性与稳定性,持续提升公司
核心竞争力。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联席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总体保持稳定,研发团队结构完整,
现有研发团队及核心技术人员能够支持公司现有及未来核心技术的持续研发。截至本核
查意见出具日,公司生产经营、技术研发等各项工作均有序推进,本次核心技术人员变
动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研发实力及核心竞争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核心技术人
员退休离任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龙 海 赵 晶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核心技术人员退
休离任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李小见 王 楠
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