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37 证券简称:和顺科技 公告编号:2026-040
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5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5 年 12 月 24 日召开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
控股子公司杭州和兴碳纤维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兴碳纤维”)未来 12
个月内向相关合作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项目贷款和综合授信额度按照
持股比例提供担保。担保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含 6 亿元),担保额度
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 12 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25 年 12 月 5 日和 2025 年 12 月 24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刊登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1)、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67)。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合成纤
维制造 ;新材料技术研发 ;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 ;合成纤维销售 ;技术进出
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方 股权比例
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90.8349%
廊坊市恒守新材料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9.1651%
合计 100.00%
项目 2025 年 12月31日 2026年 6月30日
资产总额 704,511,250.17 724,927,987.75
负债总额 493,625,785.94 522,224,044.64
净资产 210,885,464.23 202,703,943.11
项目 2025 年度 2026 年半年度
营业收入 8,849.56 163,575.22
净利润 -4,641,435.11 -8,181,521.12
经查询,和兴碳纤维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及和兴碳纤维少数股东廊坊市恒守新材料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订《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合同
编号为571XY260729T00000401 、571XY260729T00000402,为和兴碳纤维提供
最高额为不超过 1,000万的保证。
以上担保属于已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范围,在公司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本次担保发生前,公司及廊坊市恒守新材料科
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和兴碳纤维提供的担保余额为61,800万元;本次担
保发生后,公司及廊坊市恒守新材料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和兴碳纤维提
供的担保余额为 62,800 万元。
四、担保的主要内容
(有限合伙)
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贵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
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
加三年止。
在授信额度内向授信申请人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为人
民币(大写)壹仟万元整),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
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经济上、法律上的连带责任。如授信申请人未按《授信协议》和/或各具体业务
文本约定及时清偿所欠贵行各项贷款、垫款和其他授信债务的本息及相关费用,
或者《授信协议》和/或各具体业务文本所规定的其他任何一项违约事件发生时
,贵行有权直接向本保证人追索,而无须先行向授信申请人追索或提起诉讼。
(2)贵行发出的索偿通知书是终结性的,本保证人对此绝无异议。本保证
人同意在收到贵行书面索偿通知后的五日内,如数偿还授信申请人在《授信协议
》项下的全部债务,而无须贵行出具任何证明及其他文件。除非发生明显及重大
错误,本保证人接受贵行索偿要求的款项金额为准确数据。
贵行有权采取认为适当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传真、邮寄、专人送达、在
公众媒体上公告等方式对本担保人进行催收。
责任,保证人公司及廊坊市恒守新材料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对债务人的
持股比例分别为90.8349%、9.1651%,即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承担最高债权限
额分别为:债权最高本金限额分为别人民币玖佰零捌万叁仟肆佰玖拾元整、玖
拾壹万陆仟伍佰壹拾元整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
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若《授信协议》项下债
务无法全额清偿的,保证人仍应在上述债权最高本金限额内对《授信协议》项
下债务余额承担保证责任。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有效对外担保额度累
计额度为60,000 万元人民币,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
额为523,135,937.00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的净资产的比
例为45.22%,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的总资产的比例为 29.29%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无涉
及诉讼的担保,未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