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17 证券简称:天味食品 公告编号:2026-072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主要情况
□获取投资收益
交易目的 √套期保值(合约类别:√商品;□外汇;□其他:________)
□其他:________
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产品或者所需的原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交易品种
菜籽油、豆油、白糖等农产品的远期、期货和期权等
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
上限(单位:万元)
交易金额
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
价值(单位:万元)
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 □借贷资金 □其他:___
交易期限 2026年8月11日至2027年8月10日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
次会议审议通过。
?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进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以投机、套利为目的,主要旨在规避主要原材
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经营的影响,但仍存在一定风险,如市场风险、资金风险、操
作风险、技术风险、政策风险等。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设立以来一直专注
于复合调味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通过多产地成本优化组合、成本穿透机
制管理、锁量锁价竞价模式、竞标机制等多种措施,持续优化原材料采购成本。
但菜籽油、豆油和白糖等农副产品价格受当年的种植面积、气候条件、市场供求
以及国际期货市场价格等因素的影响,长期以来波动频繁,为控制主要原材料价
格波动对公司经营可能产生的风险,保证原材料采购成本的相对稳定和竞争优势,
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具有必要性。
(二)交易金额
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上限不超过 2,000 万元人民币,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
高合约价值不超过 2 亿元人民币。
(三)资金来源
本次交易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和银行信贷资金。
(四)交易方式
公司仅通过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商品期货及衍生品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开
展交易,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菜籽油、豆油、白糖等农产品远期、期货和期权
等。
(五)交易期限
本次交易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有效期内可循环
使用。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
件。
二、 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11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
审议。
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11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开展商品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本次拟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涉及关联交易,属于董事会权限范围,
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套期保值业务不以投机为目的,主要旨在规避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
对公司经营的影响,但仍存在一定风险,具体如下:
响,菜籽油、豆油、白糖等农产品期货价格可能产生大幅波动风险,造成交易损
失。
过大,可能引发流动性风险;此外,在价格剧烈波动时,可能存在因未及时补充
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的风险。
于内控机制不完善或人为操作失误而造成风险。
造成指令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从而带来风险。
影响,或因交易对手方违约等带来风险。
(二)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为应对上述风险,公司采取以下控制措施:
为基础,以防范菜籽油、豆油、白糖等农产品价格波动风险为目的,不从事以投
机为目的的衍生品交易。
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确保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并严格执行公司管
理制度。
品交易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和风控机制等作出明确规定,规范业务操作,
防控相关风险。
报告机制,形成高效的风险处理程序。
可行性、风险控制情况,公司财务部门和审计部门负责监督、核查期货及衍生品
交易业务实施情况,将定期或不定期对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
审批手续、资金使用情况及账务信息等进行审查,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
告。
值变动加总)每达到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10%
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人民币的,公司将及时披露。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严格按照公司经营需求进行,在一
定程度上能有效规避菜籽油、豆油、白糖等农产品价格大幅波动给公司经营带来
的不利影响,保证公司经营业绩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是公司业务所需,符合公
司实际情况,具有必要性。同时公司建立了完备的《商品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
业务管理制度》,对套期保值业务的原则、交易等作出了相关规定,明确了审批
权限和风控机制等,并配备了相关决策、业务操作等专业人员,能有效保证期货
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顺利开展,并对风险形成有效控制。因此,公司开展套期
保值业务是可行的。
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
《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期货套
报》
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套期保值业务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
□是 √否
计》适用条件
拟采取套期会计进行确认和计量 □是 √否
特此公告。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