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10 日以通讯方
式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二次会议。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以及《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作
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的相关文件,本着对全体股东认真负责、
实事求是的态度,切实维护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原则,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勤
勉尽职。我们基于专业能力独立判断,通过了以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宁波开海自有资金
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要约收购事宜致全体股东的报告书>的议案》
基于本次要约收购条件及收购人履行的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经查阅公司董事会所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本次要
约收购出具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基于独立判断,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所提
出的建议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建议是审慎、客观的。我们同意董事会
向公司股东所作的建议,即:考虑到公司股票在二级市场的表现,对于《要约收
购报告书》列明的要约收购条件,建议公司股东综合考虑公司发展前景、自身风
险偏好、投资成本等因素,视本次要约收购期间公司股票二级市场的波动情况最
终决定是否接受要约收购条件。
我们同意本议案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