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091 证券简称:大鹏工业 公告编号:2026-042
哈尔滨岛田大鹏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时间和召开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3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1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会情况
过通讯方式参加本次会议;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调整内部投资结
构的议案》
同意股数 45,465,00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
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调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股数 45,465,00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
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
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一) 关于变 1,725,000 100% 0 0% 0 0%
更部分
募投项
目实施
主体、实
施地点
及调整
内部投
资结构
的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谷亚韬、彭闳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主
体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以及形成的会议决议均符合《公司法》《股东
会规则》《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哈尔滨岛田大鹏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二)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哈尔滨岛田大鹏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哈尔滨岛田大鹏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