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铀业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项目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人”)作为中国
铀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铀业”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6 年修订)》《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6 年修
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相关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中国铀业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项目事项进行
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国铀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151 号)同意,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48,181,818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于 2025 年 11 月 27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
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5]
第 1-00082 号)。
公司及子公司(中核内蒙古矿业有限公司、新疆中核天山铀业有限公司、中
核韶关锦原铀业有限公司、中核沽源铀业有限责任公司、中核南方新材料有限公
司、中核华中新材料有限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
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
荐人、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项目投资总 募集资金投 累计投入募
项目名称 投资进度
号 额 资金额 集资金金额
中核内蒙古矿业有限公司内蒙
工程
中核内蒙古矿业有限公司内蒙
注2
古巴彦乌拉铀矿床原地浸出采
铀二期(芒来矿段)工程
新疆中核天山铀业有限公司七
程
中核韶关锦原铀业有限公司棉
注4
花坑矿井三期工程
中核沽源铀业有限责任公司水
注5
冶综合技改项目
江西共伴生铀资源(独居石)
综合利用项目
中核华中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
合计 479,763.51 411,000.00 153,770.05 -
注 1:中核内蒙古矿业有限公司内蒙古纳岭沟铀矿床原地浸出采铀工程,2025 年度使用募集资
金金额为 22,871.26 万元,前期以自有资金投入待置换的金额为 76,949.56 万元,截至 2025 年
末实际投资进度为 72.33%;
注 2:中核内蒙古矿业有限公司内蒙古巴彦乌拉铀矿床原地浸出采铀二期(芒来矿段)工程,
万元,截至 2025 年末实际投资进度为 89.53%;
注 3:新疆中核天山铀业有限公司七三七、七三九地浸采铀扩建工程,2025 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金额为 2,042.27 万元,前期以自有资金投入待置换的金额为 22,032.21 万元,截至 2025 年末实
际投资进度为 77.66%;
注 4:中核 韶关锦原铀业 有限公司棉 花坑矿井三 期工程,2025 年度使 用募集资金金 额为
度为 72.31%;
注 5:中核沽源铀业有限责任公司水冶综合技改项目,2025 年度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 4,382.90
万元,前期以自有资金投入待置换的金额为 12,561.52 万元,截至 2025 年末实际投资进度为
注 6:江西共伴生铀资源(独居石)综合利用项目,2025 年度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 754.43 万
元,前期以自有资金投入待置换的金额为 15,075.20 万元,截至 2025 年末实际投资进度为
注 7:中核华中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 1000 吨钽铌新材料项目,2025 年度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
为 96.15%。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专项报告的议案》,同意公
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合计 174,100.29 万
元。
三、超募资金的使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 436,262.54 万元,其中超募资金为
资金专户。
在保证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
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铀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中国铀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办法》(以下简称
“《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全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
中核内蒙古矿业有限公司哈达图铀矿床原地浸出采铀工程配套设施项目和煤铀协
同开采关键技术研究与工程示范项目,该等项目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实际经营发
展的需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本次新建项目的具体情况
(一)中核内蒙古矿业有限公司哈达图铀矿床原地浸出采铀工程配套设施项
目
天然铀资源的储备和生产直接关系到我国国防安全与经济发展,为更好的履
行“强核基石、核电粮仓”的历史定位与使命,进一步提升公司天然铀战略资源保障
能力,公司子公司中核内蒙古矿业有限公司拟对位于二连盆地的哈达图铀矿床进
行开发建设的前期准备工作。本项目为内蒙古哈达图铀矿床原地浸出采铀工程
(以下简称“哈达图项目”)必要的配套辅助设施,项目建成后可为后续哈达图铀矿
床原地浸出采铀工程提供必要的基础保障条件,为我国天然铀的安全供应提供有
力保障。
(1)项目名称:中核内蒙古矿业有限公司哈达图铀矿床原地浸出采铀工程配
套设施项目
(2)项目实施主体:中核内蒙古矿业有限公司
(3)项目实施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二连浩特市格日勒敖都苏木
(4)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配套设施区的综合辅助设施、
动力辅助设施、生活污水处理设施、110kV 变电站以及水源井等子项和厂外工程的
厂外道路、110kV 供电线路和道路穿管等子项。
(5)项目投资总额及资金来源:项目投资总额预计 18,820.31 万元,最终项目
投资总额以实际投资为准,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 15,262.54 万元,其余部分使用自
筹资金投入。项目投资估算表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比例 拟使用超募资金投资额
合计 18,820.31 100.00% 15,262.54
(6)项目建设期:本项目预计总建设周期为 18 个月。
(7)其他情况说明: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项目已完成投资项目备案、环境影响评价及项目用地预审。
公司名称:中核内蒙古矿业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53,1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邹本慧
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远径二路呼和浩特如意总部基地
西蒙奈伦广场一期 7 号楼 A 座
经营范围:矿产资源(非煤矿山)开采;有色金属及非金属矿产资源、铀化
学制品的采冶技术研究和技术开发;化工产品(危险品除外)的销售。(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项目必要性
哈达图项目所在地临近中蒙边界,冬歇期较长,每年有效施工期相对较短,
因此建设时间紧迫性突出。在此背景下,公司拟将项目水、电、暖、道路等“三通
一平”及综合辅助设施优先纳入配套项目实施,为主体工程创造条件。另外,配套
项目的提前启动为主体工程争取了“空间”和“时间”,既避免了高峰期多单位交叉作
业带来的管理混乱,也减少了因基础条件不到位造成的窝工、返工风险。
配套项目的实施过程,既是基础建设过程,也是提前识别、有效应对各类重
大风险的过程。项目建设涉及多个领域的外部协调和审批,外协链条长、环节多,
具有不确定性。通过配套项目先行实施可提前开展相关手续办理,显著减少后续
主体工程的不确定性,保障项目按既定目标稳步推进、如期落地。
通过将办公、供水、供暖、供电、道路等配套设施提前立项、独立建设,可
为后续产能项目建设中的钻孔施工、主工艺厂房建设、主工艺设备安装及调试等,
提供必要的能源动力和用水保障,可有效降低主体工程建设成本;厂外道路提前
建设为建筑材料、工艺设备、原材料运输等提供便利条件等,实现工序衔接优化
与资源高效配置。
公司提前建设配套设施,为后期主工艺项目建设人员提供必要的水、电、暖
等基础施工、生活要素,可切实提升项目参建人员的生活后勤保障和幸福感。
综上所述,推进中核内蒙古矿业有限公司哈达图铀矿床原地浸出采铀工程配
套设施建设项目,是项目管理创新、建设效率提升和区域发展需求三者的有机结
合。加快该项目立项与实施,对于保障施工进度、化解前置风险、提升效率和后
勤保障具有重要意义。
(2)项目可行性
公司的主营业务受到国家产业政策支持、鼓励。铀矿采冶为发改委《产业结
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夯实国家安全基础保障,确保
粮食、能源资源、重要产业链供应链、重大基础设施安全,加强战略性矿产资源
勘探开发和储备。公司利用本次超募资金建设中核内蒙古矿业有限公司哈达图铀
矿床原地浸出采铀工程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将为后续主体采铀工程项目提供重要
支撑,属于相关政策明确鼓励的产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核能是推动全球清洁转型发展、构建现代能源体系的关键驱动力。全球低碳
发展转型和能源危机促使各国对核电重视程度提高,加快核能建设发展,带动国
际天然铀需求和价格持续上升;在我国积极有序发展核电的背景下,天然铀国内
需求空间巨大,为我国天然铀产业带来巨大发展机遇。根据 WNA 预测,在参考情
景(中案)中,到 2040 年,全球反应堆铀需求预计将增加至约 15.05 万 tU,天然
铀产业市场前景良好。
凭借多年积累的铀矿采冶技术和经验,公司已经成为生产规模大、效益好的
矿业企业。公司充分掌握铀矿开发采冶技术,具备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技术
基础,具有较强的矿山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能力和经验,本项目具备技术可行性。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具备良好的市场前景,且公司有充分
的技术保障,使用超募资金投资本项目有利于为后续采铀主体工程建设提供重要
支撑,有利于进一步提高资源控制能力,增强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提升国家天
然铀战略资源保障能力。
(1)投资风险
本项目建设施工需配合哈达图铀矿床原地浸出采铀工程的需求进行,如哈达
图铀矿床原地浸出采铀工程对办公、动力、供水、供电等提出新的要求,有可能
会由此引起投资增加。公司将强化资金管控,严格执行资金使用的审批流程,保
障项目资金的合理周转与有效使用。
(2)社会环境风险
项目建设过程中将产生废气、废水、固废和噪声等,可能存在导致周边环境
造成污染、影响与周边居民关系等社会环境风险问题。在项目建设和运行过程中,
公司将强化环保意识和加强环境监测,落实环保处理措施,避免排放的生活污水、
噪音等对环境造成污染,影响企业与周边居民的关系。
(3)国家政策影响
根据国家能源发展规划,未来将加大非化石能源的开发利用力度,此举将会
加速推进相关产业的发展。受国家能源结构政策的影响,在未来 20~30 年内,我
国的核电将处于高速发展阶段,天然铀的需求将持续增长。本项目建成后将持续
为哈达图铀矿床原地浸出采铀工程提供配套服务,受国家产业政策影响较小。公
司将在国家和产业政策的指引下,广泛收集各方信息,强化内部管理,提升运营
效率,控制运营成本,不断增强应对政策波动的能力。
(4)项目经济贡献不能单独计量的风险
本项目建设目的是为哈达图铀矿床原地浸出采铀工程提供配套服务,主要建
设内容为哈达图铀矿床原地浸出采铀工程的配套设施区的综合辅助设施等,因此
存在无法准确单独计量其增量利润的情形。本项目将为哈达图铀矿床原地浸出采
铀工程提供重要支撑,是进一步提高公司资源控制能力、增强持续盈利能力、提
升国家天然铀战略资源保障能力的重要一环,因此具有较高的实施价值。
(二)煤铀协同开采关键技术研究与工程示范项目
煤铀协同开采关键技术研究与工程示范项目来源于国家科技部“支撑能源转型
的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为应用示范研究类项目,由中国神华能
源股份有限公司神东煤炭分公司牵头,联合中核内蒙古矿业有限公司等 19 家单位
联合承担。其中,中核内蒙古矿业有限公司拟总投资 1 亿元用于铀矿快建快采示范
工程建设。实施本项目有助于实现“国铀一号”示范工程井场快速建设、缩短井场建
设周期、提升溶氧效率,实现资源的高效快速开采,提升经济效益。
(1)项目名称:煤铀协同开采关键技术研究与工程示范项目
(2)项目实施主体:中核内蒙古矿业有限公司
(3)项目实施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
(4)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示范采区井场快速建设、浸采
设备安装与调试、铀资源快速浸采及应急条件下地下水流场调控 4 项内容。
(5)项目投资总额及资金来源:项目投资总额预计 10,000.00 万元,最终项目
投资总额以实际投资为准,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 10,000.00 万元。项目投资估算表
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比例 拟使用超募资金投资额
合计 10,000.00 100.00% 10,000.00
(6)项目建设期:本项目预计总建设周期为 60 个月。
(7)其他情况说明: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已完成本项目的备案、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许可手续。
公司名称:中核内蒙古矿业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53,1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邹本慧
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远径二路呼和浩特如意总部基地
西蒙奈伦广场一期 7 号楼 A 座
经营范围:矿产资源(非煤矿山)开采;有色金属及非金属矿产资源、铀化
学制品的采冶技术研究和技术开发;化工产品(危险品除外)的销售。(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项目必要性
铀和煤作为国家主体能源与核心战略资源,其安全高效开采是国家安全重大
需求和能源稳定供给重要保障。铀煤开发面临开采工艺差异大、相互影响显著等
系列问题,煤炭与共伴生能源资源一体化开发技术是 2025 年中国科协发布的“十
大工程技术难题”之一。鄂尔多斯盆地塔然高勒地区煤炭资源与铀资源储量大,
项目成果可支撑建成全球首个煤铀协同开采示范工程,实现我国该类资源安全高
效绿色开发,助力国家新型能源体系建设与“双碳”目标实现。
本项目将针对当前“国铀一号”生产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开展各项技术研究,
实现地浸采铀过程四维表征、井场建设周期有效缩短、溶氧效率明显提升,构建
“预警-调控-评估”应急响应体系,解决复杂地质条件下铀的高效浸出难题,实现
纳岭沟铀矿安全高效绿色开发。需建立一套“铀矿快建快采快退”技术,并开展
示范工程建设,实现井场快速建设、资源的高效快速开采。本项目是实现“国铀
一号”快建、快采的重要保障。
通过实施本项目,将有助于搭建项目交流沟通机制,强化跨单位、跨部门的
协作沟通,助力煤铀协同高效开发。
综上所述,实施本项目是基于国家战略、资源接续、生产攻坚和开发时机的
多重紧迫需求,是保障国家能源安全、破解关键技术瓶颈、实现煤铀资源高效协
同开发的必要举措。
(2)项目可行性
公司的主营业务受到国家产业政策支持、鼓励。铀矿采冶为发改委《产业结
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夯实国家安全基础保障,确保
粮食、能源资源、重要产业链供应链、重大基础设施安全,加强战略性矿产资源
勘探开发和储备。公司利用本次超募资金建设煤铀协同开采关键技术研究与工程
示范项目,有利于提升国家能源安全保障能力、破解关键技术瓶颈、实现煤铀资
源高效协同开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支持方向,具备政策可行性。
核能是推动全球清洁转型发展、构建现代能源体系的关键驱动力。全球低碳
发展转型和能源危机促使各国对核电重视程度提高,加快核能建设发展,带动国
际天然铀需求和价格持续上升;在我国积极有序发展核电的背景下,天然铀国内
需求空间巨大,为我国天然铀产业带来巨大发展机遇。根据 WNA 预测,在参考情
景(中案)中,到 2040 年,全球反应堆铀需求预计将增加至约 15.05 万 tU,天然
铀产业市场前景良好。
凭借多年积累的铀矿采冶技术和经验,公司已经成为生产规模大、效益好的
矿业企业。公司掌握砂岩铀矿开发核心技术,技术水平领先,科研创新实力强劲。
以 CO2 +O2 中性地浸工艺为代表的第三代地浸采铀 技术已规模化工业应用,
CO2+O2 中性浸出工艺选择性强、生产成本低、环境友好,代表了砂岩型铀矿床地
浸开采技术发展方向。公司具备实施本项目的技术基础。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具备良好的市场前景,且公司有充分
的技术保障,使用超募资金投资本项目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国家能源安全保障能力、
破解关键技术瓶颈、实现煤铀资源高效协同开发;在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的
基础上,亦具有较强的科学价值和社会、经济、生态效益。
(1)项目实施风险
项目参研单位为铀、煤资源开采领域优势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具备深厚
的技术研发与工程实践经验,能够有效解决煤铀协同开采关键技术难题,为课题
顺利实施及成果落地提供坚实技术保障。
项目示范区将纳入中核内蒙古矿业安全管理体系实行统一管理,现场由公司
统筹,安全环保管理人员负责安全监管,项目团队配备现场工作人员并实行常驻
管理,确保现场安全可控。
(2)项目经济贡献不能单独计量的风险
“煤铀协同开采关键技术研究与工程示范”项目共包括六个子课题,本项目
为课题 6“煤铀协同安全高效绿色开采工程示范”中铀矿快建快采示范工程建设,
系项目总体工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存在无法准确单独计量其增量利润的情
形。“煤铀协同开采关键技术研究与工程示范”项目有助于促进煤炭与核能两大传
统能源产业链向协同、智能、高端方向转型,具有较高的经济、技术、社会、生
态效益;本项目作为重要组成部分,亦具有较高的实施价值。
五、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将超募资金合计 25,262.54 万元投入中核内蒙古矿业有限公司哈达图
铀矿床原地浸出采铀工程配套设施项目、煤铀协同开采关键技术研究与工程示范
项目,是基于公司战略规划、政策指引、市场环境和产业布局等因素做出的审慎
决定,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资源控制能力,增强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提升国
家天然铀战略资源保障能力;亦有利于提高超募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募集资金
使用计划,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金额和内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保障超募资金安全的管理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有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办法》的相关规定使用和管理募集
资金,并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拟新开立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拟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
方监管协议》。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对象全权办理本次募
集资金专项账户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及签署本次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需签署的相关协议、文件等。
七、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在召开董事会前,已将《关于审议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项目的议案》
提交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进行审议,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董事会审议。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认为: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项目符合公司发展
战略规划,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对募投项目实施造成实质影响,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审计与风险
管理委员会同意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议使用超募资金建设项目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
项目的事项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规划、项目实施的可行性等因素,同意将尚未使
用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合计约 25,262.54 万元用于中核内蒙古矿业有限公
司哈达图铀矿床原地浸出采铀工程配套设施项目、煤铀协同开采关键技术研究与
工程示范项目。本事项未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建设中核内蒙古矿业有
限公司哈达图铀矿床原地浸出采铀工程配套设施项目、煤铀协同开采关键技术研
究与工程示范项目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决策
程序符合相关要求。公司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计划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
施计划不相抵触,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也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综上,保荐人
对公司本次超募资金用于建设中核内蒙古矿业有限公司哈达图铀矿床原地浸出采
铀工程配套设施项目、煤铀协同开采关键技术研究与工程示范项目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铀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
超募资金投资建设项目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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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