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93 证券简称:华兰股份 公告编号:2026-064
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肖锋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或“华兰股份”)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
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52)。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肖锋先生计
划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2026 年 7 月 15 日至 2026
年 10 月 14 日,窗口期不减持,下同)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
不超过 72,800 股,即不超过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后的总股本的
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8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
告 》( 公 告 编 号 : 2026-055 )。 公 司 2025 年 年 度 权 益 分 派 实 施 方 案 为 : 以
(含税),共计派发 8,193,463.25 元(含税),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
以 后 年 度 。 以 资 本 公 积 金 向 全 体 股 东 每 10 股 转 增 3 股 , 总 计 转 增 股 份
息日为 2026 年 7 月 16 日。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
为 2026 年 7 月 16 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
毕,公司总股本已由 163,970,594 股增加至 213,131,373 股。基于上述原因,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因上市公司进行权益分派导致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增加的,可同比例增加当年度可转让数量。
根据肖锋先生的减持计划,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若公司发生送股、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股份减持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因此,肖锋
先生的减持数量由不超过 72,800 股调整为不超过 94,640 股,除前述内容调整外,
肖锋先生的减持计划其他内容无调整。
公司于近日收到肖锋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获悉肖锋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股东减持情况
减持数量占剔除
减持数量
股东 减持价格区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公司回购专用证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占总股本
姓名 (元/股) (元/股) (股) 券账户股份数量
的比例
后总股本的比例
肖锋 集中竞价交易 15 日至 2026 64.660-79.280 69.31 94,600 0.04% 0.04%
年8月 7日
合计 94,600 0.04% 0.04%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占剔除公司回 占剔除公司回
股东 占总 占总
股份性质 股数 购专用证券账 股数 购专用证券账
名称 股本 股本
(股) 户股份数量后 (股) 户股份数量后
比例 比例
总股本的比例 总股本的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378,560 0.18% 0.18% 283,960 0.13% 0.13%
肖锋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94,640 0.04% 0.04% 40 0.00% 0.00%
有限售条件股份 283,920 0.13% 0.13% 283,920 0.13% 0.13%
注: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二、 相关承诺及履行
本次减持事项与肖锋先生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特定股东自愿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肖
锋先生作出的关于自愿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如下: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内在价值的认可,为支持公司持续、
稳定、健康发展,同时为增强广大投资者信心,切实维护投资者权益和资本市
场的稳定,本人自愿承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6 个月内,不以任何形式减持
本股东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承诺期内如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
股票红利、配股、增发等产生的股份,亦遵守上述承诺。若违反上述承诺,减
持股份所得的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并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肖锋先生已履行完毕上述承诺。
意向的承诺如下:
承诺 承诺 承诺 履行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事由 类型 期限 情况
①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
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
发行人回购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对于本人持有的基
于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股份而享有的送
红股、转增股本等股份,亦遵守上述锁定期的约定。在 正常 履
本人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 行中 。
关于股 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 6 个 承诺 方
首次
份 锁 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本人在任期届满 作出承 严格 履
公开
定、持 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6 2021 年 11 诺日至 行该 承
发行 肖锋
股及减 个月内,同样遵守上述规定;本人在申报离职 6 个月后 月 01 日 承诺履 诺, 未
所作
持意向 的 12 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发行人股票数 行完毕 出现 违
承诺
的承诺 量占所持有发行人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发行人 反该 承
上市后 6 个月内如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 诺的 情
发行价(指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 形。
因发行人上市后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
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
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
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
承诺 承诺 承诺 履行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事由 类型 期限 情况
自动延长 6 个月。②上述锁定期届满后 24 个月内,本人
拟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减持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
格确定,且不低于发行价,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锁定期届满超过
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进行减持,且不违背本人已作出承诺,减持方式包括二
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其他证券交易所认可
的合法方式。本人减持所持发行人股份时,将及时履行
减持计划公告、报备等程序。③本承诺出具后,若适用
于本人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对本人持
有的发行人股份减持有其他规定的,本人承诺按照该等
规定执行。④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
履行上述承诺。⑤若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中
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
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
事项而获得收入的,所得的收入归发行人所有,本人将
在获得收入的五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
户;如果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
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
法承担赔偿责任。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肖锋先生切实履行其承诺事项,未出现违反承诺的
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三、 其他相关说明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及减
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形。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 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