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03 证券简称:昊志机电 公告编号:2026-050
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10 日召
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公司
董事会同意根据《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将公司限制性股票
授予价格(首次及预留)由 6.45 元/股调整为 6.35 元/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
(一)公司于2024年6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
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本次激励计划拟向102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826.20万
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预留91.8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含预留部分)为
(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二)2024年7月3日至2024年7月15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及
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 对 象 有 关 的 任 何 异 议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4 年 7 月 17 日 在 巨 潮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三)公司于2024年7月23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4日在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
布的相关公告。
(四)公司于2024年8月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
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董事会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及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102人调整
为101人,首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由826.20万股调整为818.38万股。同
日,董事会认为授予条件已成就,并确定2024年8月1日为首次授予日,授予价格
(含预留部分)为6.50元/股,向符合条件的101名激励对象授予818.38万股第二
类 限 制 性 股 票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4 年 8 月 3 日 在 巨 潮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五)2025年4月18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
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六)公司于2025年7月22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
议案》、《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确认将2024年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6.50元/股调整为6.45元/
股,并确定以2025年7月22日为预留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27名激励对象授予
(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七)公司于2025年8月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
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
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
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为符合条件的94名激励对象办理
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上述94名激励对象获授的215.39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已完成归属。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8月5日、2025年8月16日和2025年
(八)公司于2026年8月1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
条件成就的议案》和《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
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将2024年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6.45元/
股调整为6.35元/股;作废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36.03万股;并向符合
归属条件的111名激励对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246.20万股。
二、本次调整事项说明
(一)调整原因
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15 日召开了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0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
币 30,822,678.5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
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2026 年 5 月 20 日,公司披露了《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 2026 年 5 月 26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6
年 5 月 27 日,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以及《激
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若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
股票归属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
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二)调整方法
派息调整方式: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鉴于此公司 2025 年度权益分派每股派息 0.1 元人民币(含税),根据上述
调整方法,对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
格由 6.45 元/股调整为 6.35 元/股。
本次调整事项在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
东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股权激励授予价格调整事项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
案)》等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
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审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
鉴于公司实施了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
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本次调整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
形。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
合规。因此,同意公司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核,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公司本次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符合《管理办
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次议案时,关联董事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中的有关
规定回避表决,相关议案均由非关联董事审议。审议程序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调整事项在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调
整。
六、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
授权,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2024年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的相关规定。
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均已经成就,本次归属符合《管理办
法》《上市规则》《2024年激励计划(草案)》《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的相关规定。
《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及《2024年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履行
了现阶段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尚需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继续履行后续的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四)《北京市康达(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和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