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03 证券简称:昊志机电 公告编号:2026-051
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
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昊志机电”、“公司”)于2026
年8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4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相关内容公
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
(一)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8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
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本次激励计划拟向 102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部 分 ) 为 6.50 元 / 股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4 年 7 月 2 日 在 巨 潮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二)2024 年 7 月 3 日至 2024 年 7 月 15 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
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7 日在巨潮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三)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23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
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等 议 案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4 年 7 月 24 日 在 巨 潮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四)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
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对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
对象名单及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次授予日,授予价格(含预留部分)为 6.50 元/股,向符合条件的 101 名激励对
象授予 818.38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3 日在
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五)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
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
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
股 票 53.30 万 股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 在 巨 潮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六)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2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
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
格的议案》、《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确认将 2024 年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 6.50 元/股调整为
对象授予 91.80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3 日
在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七)公司于2025年8月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
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
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
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为符合条件的94名激励对象办理
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上述94名激励对象获授的215.39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已完成归属。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8月5日、2025年8月16日和2025年
(八)公司于2026年8月1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
条件成就的议案》和《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
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将2024年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6.45元/
股调整为6.35元/股;作废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36.03万股;并向符合
归属条件的111名激励对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246.20万股。
二、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作废已授予但尚未
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6.03万股,本次拟作废限制性股票具体情况如下:
(一)首次授予部分
公司首次授予的95名股权激励对象(调整后)中,由于4名激励对象已离职,
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4.16万股不得
归属,并作废失效;2名激励对象考核系数为30%、2名激励对象考核系数为50%、
分别为5.22万股、1.22万股、3.91万股,合计10.34万股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本次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合计共有24.50万股限制性股票因不符合归属条件不
予归属并作废失效。
(二)预留授予部分
公司预留授予的27名股权激励对象中,由于1名激励对象因职务变更不再符
合激励对象条件,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1.03万股不得归属,
并作废失效;2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
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6.75万股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3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业
绩考核标准系数为0,其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限制性股票3.19万股全部不得归
属,并作废失效;1名激励对象考核系数为80%,其对应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
限制性股票0.56万股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本次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合计共
有11.53万股限制性股票因不符合归属条件不予归属并作废失效。根据公司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
性股票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
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责,也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
实施。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意见
经审核,薪酬与考核委员认为: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
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依据规定作废本次部分
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了《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
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
定。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次议案时,关联董事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中的有关规定回避表决,本次议案由非
关联董事审议。审议程序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在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作废部
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
六、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
授权,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2024 年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
定。
的相关规定。
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均已经成就,本次归属符合《管理办
法》《上市规则》《2024 年激励计划(草案)》《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的相关规定。
《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及《2024 年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履
行了现阶段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尚需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继续履行后续的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四)《北京市康达(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和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