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
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
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
—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对《广
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
“《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进行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
归属条件已经成就,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
的相关规定。
二、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名单审核情况:
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4.16 万
股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2 名激励对象考核系数为 30%、2 名激励对象考核系
数为 50%、7 名激励对象考核系数为 80%,上述人员对应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
限制性股票分别为 5.22 万股、1.22 万股、3.91 万股,合计 10.34 万股不得归属,
并作废失效。本次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合计共有 24.50 万股限制性股票因不符
合归属条件不予归属并作废失效。
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1.03 万股不得
归属,并作废失效;2 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
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6.75 万股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3 名激励对象个人
层面业绩考核标准系数为 0,其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限制性股票 3.19 万股全部
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1 名激励对象考核系数为 80%,其对应预留授予第一个
归属期限制性股票 0.56 万股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本次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
期合计共有 11.53 万股限制性股票因不符合归属条件不予归属并作废失效。
除上述情形外,本次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
期 111 名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
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 2024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
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同意为本次符合条件的 111 名激励
对象办理 246.20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归属事宜。
(以下无正文)
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