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迈斯: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8-11 00:0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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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88612       证券简称:威迈斯          公告编号:2026-040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6 年 7 月 31 日发出会议通知,并于 2026 年 8 月 10 日以
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董事 7 名,实际参与董事 7
名。董事长万仁春先生主持本次会议,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26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律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根据公司 2026 年上半年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情况,编制了《2026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6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与《2026 年半
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2026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半年度评估
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6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
方案半年度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 202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
   经核查,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编制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如实反映了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对募集
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违规的情形,
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
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41)。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公司基于对新能源汽车电驱总成产品生产基地项目当前实际建设进度的审
慎评估,为保障项目建设质量及投产后的运行效率,在超募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
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拟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调整至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公
告编号:2026-042)。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审计工作需求等情况,公司拟聘任德勤华永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6-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注
销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 2025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公司拟将 2025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调整为 11.453 元/股,并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65,557 股。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2026-044)。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调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在充分考量经营情况、业务发展前景、盈利水平以及资金安排计划等因素的
情况下,为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管理人员、核心骨干的积极性,
提高团队凝聚力和竞争力,有效推动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拟增加回购股份资金
总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关于调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2026-045)。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26 年 8 月 26 日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本次股东会采
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
知》(公告编号:2026-046)。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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