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6-067
浙江信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发行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浙江信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胜科技”、
“发行人”或“公司”)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证监会”)颁布的《北
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以下简称“《发行注册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
(北证公告〔2025〕8 号)
颁布的《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细则》 (以
下简称“《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与
承销业务实施细则》
(北证公告〔2023〕55 号)
(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北
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业务办理指南第 2 号—
—发行与上市》(北证公告〔2024〕16 号),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证券
业协会”)颁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业务规则》
(中证协发〔2023〕18 号)
等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自律规则组织实施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北交所上市。
本次网上发行通过北交所交易系统进行。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流
程、网上申购及缴款、中止发行等方面,具体内容如下:
通北交所交易权限的合格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
式进行。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战略配售在国信证券处进行;网上发行
通过北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业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等因素,协商确定发行价格为 14.35 元/股。本次
公告编号:2026-067
发行的价格未超过本次申请公开发行前六个月内最近 20 个有成交的交易日的平
均收盘价及本次申请公开发行前一年内历次股票发行价格的 1 倍。
托,使用证券代码“920093”进行网上申购。
申购时需全额缴付申购资金。同一投资者对同一只股票使用多个证券账户
申购,或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申购多次的,以第一笔申购为准。网上投资者因
申购资金不足导致申购无效的,未缴付资金部分的申购为无效申购。投资者无
效申购对应配售的股票不登记至投资者证券账户,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负
责包销。
效申购总量的比例计算各投资者获得配售股票的数量。其中不足 100 股的部分,
汇总后按申购数量优先、数量相同的时间优先原则向每个投资者依次配售 100
股,直至无剩余股票。
股申购。
管信胜科技员工参与北交所战略配售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信胜科
技资管计划”)、盈峰集团有限公司、诸暨经开创融投资有限公司、福建睿能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及国信资本有限责任公司获配股票限售期均为 12 个月,限售期自
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北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性 投 资 , 认 真 阅 读 2026 年 8 月 11 日 ( T-1 日 ) 披 露 于 北 交 所 网 站
(https://www.bse.cn/)的《浙江信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以下简称“《投资风险特
别公告》”)。
估值及投资风险提示
公告编号:2026-067
个有成交的交易日的平均收盘价及本次申请公开发行前一年内历次股票发行价
格的 1 倍,但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
荐机构(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
性做出投资。
国家产业政策为指导,根据自身战略规划,在经过充分市场调研和通过严格、详
尽的可行性论证之后确定的。由于募集资金到位时间难以把握、市场需求变化难
以精确预测和公司自身管理能力局限性等因素的制约,若募投项目不能按计划顺
利实施、效益无法达到预期或延迟体现,则影响募投项目的投资回报,进而对公
司未来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重要提示
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于 2026 年 3 月 12 日通过
北交所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于 2026 年 7 月 2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6〕1634 号)。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国
信证券。发行人的股票简称为“信胜科技”,证券代码为“920093”。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为“C35 专用设
备制造业”。
行后总股本为 14,100.00 万股,本次公开发行股份数量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25.53%。
本次发行不安排超额配售选择权。
本次发行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 1,080.00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30.00%。
网上发行数量为 2,520.00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70.00%。
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14.35 元
/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6.85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5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
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
公告编号:2026-067
算);
(2)6.76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5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
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
算);
(3)9.20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5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
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
算);
(4)9.08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5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
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
算);
位为 100 股,申购数量应当为 100 股或其整数倍,但申购上限不超过网上发行数
量的 5%,即 126.00 万股。
发行的网上申购时间为 2026 年 8 月 12 日(T 日)的 9:15-11:30,13:00-15:00。
网上申购的投资者在申购时间内,按照发行价格,通过证券公司进行申购委托,
使用证券代码“920093”进行网上申购。
投资者参与申购,应使用一个证券账户申购一次。同一投资者对同一只股票
使用多个证券账户申购,或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申购多次的,以第一笔申购为准。
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可以在网上申购日 2026 年 8 月 12 日(T 日)前在证券
交易网点开立资金账户,并根据自己的申购量存入足额的申购资金,申购时需足
额缴付申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据冻结。2026 年 8 月 13 日(T+1 日),申购资金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北京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予以冻结,冻结资金产生的
利息由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划入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
无效申购。投资者无效申购对应配售的股票不登记至投资者证券账户,由保荐机
构(主承销商)负责包销。
公告编号:2026-067
次发行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 2026 年 8 月 11 日(T-1 日)披露于北交所网站
(https://www.bse.cn/)的《浙江信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
“《招股说明书》”)全文,特别是其中的“重大事项提示”及“风险因素”章节,充
分了解发行人的各项风险因素,自行判断其经营状况及投资价值,并审慎做出投
资决策。发行人受到政治、经济、行业及经营管理水平的影响,经营状况可能会
发生变化,由此可能导致的投资风险应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北交所网站(https://www.bse.cn/)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释义项目 释义
发行人、本公司、公司、信胜科技 浙江信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北交所 北京证券交易所
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信证券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
证券交易所上市
战略配售 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
网上发行 网上向开通北交所交易权限的合格投资者定
价发行
发行公告 浙江信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
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发行公告
发行结果公告 浙江信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
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发行结果公告
申购日(T 日) 2026 年 8 月 12 日
元 人民币元
日 正常交易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公告编号:2026-067
(一)发行股票种类
本次发行的股票类型为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为 1.00 元。
(二)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和网上向开通北交所交易权限的合格投
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及网上发行由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负责组织。战略配售在国信证券处进行;网上发行通过北交所交易
系统进行,不进行网下询价和配售。
(三)发行股数及发行结构
本次发行股份全部为新股。本次发行数量为 3,600.00 万股,发行后总股本为
本次发行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 1,080.00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30.00%。
网上发行数量为 2,520.00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70.00%。
(四)定价方式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采用直接定价方式确定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
发行价格。
(五)发行价格及对应的市盈率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发行人所属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可
比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14.35 元/股。
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6.85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5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
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
算);
(2)6.76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5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
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
公告编号:2026-067
算);
(3)9.20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5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
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
算);
(4)9.08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5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
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
算);
(六)申购时间
本次发行的网上申购时间为 2026 年 8 月 12 日(T 日),申购时间为 9:15-11:30,
多个证券账户申购,或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申购多次的,以第一笔申购为准。
(七)募集资金
若本次发行成功,预计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 51,660.00 万元,扣除预计发行
费用 6,724.47 万元(不含增值税)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 44,935.53 万元(如
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八)锁定期安排
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战略配售股份中,信胜科技资
管计划、盈峰集团有限公司、诸暨经开创融投资有限公司、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及国信资本有限责任公司获配股票限售期均为 12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
开发行的股票在北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九)承销方式及包销安排
本次发行采取余额包销。在 2026 年 8 月 13 日(T+1 日),保荐机构(主承
销商)将根据实际申购和缴款情况确认网上实际发行股份数量。投资者认购不足
部分的股份和投资者无效申购对应的配售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包销比例等具体情况请见 2026 年 8 月 17 日(T+3
公告编号:2026-067
日)披露的《发行结果公告》。
(十)本次发行时间安排及流程
交易日 日期 发行安排
T-2日 2026 年 8 月 10 日(周
战略配售投资者缴款
及之前 一)及以前
《投资风险特别公告》《网上路演
T-1日
(周二) 2、确定战略配售数量
T日 发行申购日(9:15-11:30,13:00-15:00)
(周三)
T+1日
(周四) 2、确定包销金额
T+2日 投资者退款
(周五)
T+3日 披露《发行结果公告》
(周一)
注:1、T 日为网上发行申购日;
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二、确定发行价格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发行人所属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可
比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14.35 元/股。
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6.85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5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
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
算);
(2)6.76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5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
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
算);
(3)9.20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5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
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
公告编号:2026-067
算);
(4)9.08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5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
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
算);
本次申请公开发行前六个月内最近 20 个有成交的交易日的平均收盘价及本
次申请公开发行前一年内历次股票发行的价格信息如下:
项目 日期 价格(前复权)
前六个月内最近 20 个有成交的交易日平均收盘价 - -
本次申请公开发行前一年内历次股票发行价格 - -
注:信胜科技于 2025 年 6 月 24 日起停牌。
本次申请公开发行前六个月内未有成交,前一年内不存在股票发行。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为“C35 专用
设备制造业”。截至 2026 年 8 月 7 日(T-3 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C35
专用设备制造业”最近一个月的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46.15 倍。本次发行价格 14.35
元/股,对应的发行人 2025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摊
薄后市盈率为 9.20 倍,低于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
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相近的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市盈率水平情况如下:
日(含)的 2025 年每股收益 2025 年静态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平均收盘价 (元/股,扣非后)市盈率(倍)
(元/股,前复权)
均值 24.73
数据来源:Wind,公司公告;数据截至 2026 年 8 月 7 日;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均为负值,因此未将上述数据纳入市盈率
均值的计算范围。
以 2026 年 8 月 7 日前 20 个交易日(含 2026 年 8 月 7 日)的平均收盘价(前
公告编号:2026-067
复权)及最新股本摊薄的 2025 年每股收益(2025 年净利润按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计算)计算,上述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 2025 年静态
市盈率均值为 24.73 倍。本次发行价格 14.35 元/股,发行人对应的 2025 年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 9.20 倍,低于同行
业可比上市公司 2025 年静态市盈率平均值。
三、发行具体安排
(一)网上申购
本次发行的网上申购时间为 2026 年 8 月 12 日(T 日)的 9:15-11:30、
购数量应当为 100 股或其整数倍,但申购上限不超过网上发行数量的 5%,即
已经开通北交所交易权限的合格投资者可以在申购时间内通过证券公司进行申
购委托。
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
购。投资者参与申购,应使用一个证券账户申购一次。同一投资者对同一只股票
使用多个证券账户申购,或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申购多次的,以第一笔申购为准。
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 2026 年 8 月 11 日(T-1 日)日终为准。投资者申购申报经
北交所系统交易主机确认后生效,一经确认不得撤销。
网上投资者因申购资金不足导致申购无效的,未缴付资金部分的申购为无效
申购。投资者无效申购对应配售的股票不登记至投资者证券账户,由保荐机构(主
承销商)负责包销。投资者无效申购对应配售的股票数量,按照投资者获配股数
乘以无效申购比例计算。其中,无效申购比例是指该投资者无效申购数量占其全
部申购数量的比例。
投资者申购资金不足额的,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
承担。网上投资者因申购资金不足导致申购无效的,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
其无效申购信息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使用
其名下任何一个证券账户参与股票公开发行网上申购。
(二)网上配售原则
公告编号:2026-067
网上投资者有效申购总量大于网上发行数量时,根据网上发行数量和有效申
购总量的比例计算各投资者获得配售股票的数量。其中不足 100 股的部分,汇总
后按申购数量优先、数量相同的时间优先原则向每个投资者依次配售 100 股,直
至无剩余股票。
(三)投资者缴款
足额缴纳认购资金。
参与本次网上申购的投资者,可以在网上申购日 2026 年 8 月 12 日(T 日)
前在证券交易网点开立资金账户,并根据自己的申购量存入全额的申购资金。投
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结。2026 年 8 月 13 日(T+1 日),申购资金由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予以冻结,
冻结资金产生的利息由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划入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
(四)投资者退款
战略配售投资者的缴款资金大于实际获配金额的,超额部分将原路径退回。
网上投资者冻结资金大于实际获配金额的部分,将在 2026 年 8 月 14 日(T+2 日)
退回。
四、战略配售安排
(一)参与对象筛选标准
本次发行中,战略配售投资者选择标准的制定,充分考虑了投资者资质以及
与发行人战略合作关系等因素,主要标准包括:
实力;
的发行人股票;
公告编号:2026-067
产管理计划参与战略配售;
(二)参与规模与限售期
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投资者承诺认购股数及限售期安排如下:
序号 名称 拟认购数量(股) 限售期
国信资管信胜科技员工参与北交所战
略配售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合计 10,800,000 -
注:战略投资者认购股份限售期自本次发行的股票在北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三)配售条件
战略投资者承诺按照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确定的发行价格认购其
承诺认购的数量。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不得参与本次网上申购,但证券投
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未参与战略配售的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
等除外。
销商)足额缴纳认购资金。关于本次战略投资者的核查情况详见 2026 年 8 月 11
日(T-1 日)披露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信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
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战略投资者的专项
核查报告》。
本次发行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 1,080.00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30.00%。
资者名称、股票数量和限售期安排。
五、中止发行安排
公告编号:2026-067
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协商采取中止发行措
施:
《管理细则》第六十八条,发行承销
涉嫌违法违规或存在异常情形的,中国证监会、北交所可以要求发行人和保荐机
构(主承销商)暂停或中止发行,对相关事项进行调查处理;
如出现上述情况,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实施中止发行措施并及
时公告中止发行的原因、后续安排等事宜。涉及投资者资金缴付的,主承销商将
协助发行人将投资者的申购资金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投资者。
中止发行后,在本次发行注册文件有效期内,经向北交所备案,发行人和保
荐机构(主承销商)可择机重启发行。
六、发行费用
本次网上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印花税等费用。
七、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一)发行人:浙江信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海江
地址:浙江省诸暨市浣东街道暨东路 537 号
联系电话:0575-87353608
联系人:杨蒋伟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纳沙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至二十六层
联系电话:0755-22940052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公告编号:2026-067
发行人:浙江信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日期:2026 年 8 月 11 日
公告编号:2026-067
附表:关键要素信息表
公司全称 浙江信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简称 信胜科技
证券代码 920093
所属行业名称 专用设备制造业
所属行业代码 C35
定价方式 直接定价
申购日 2026 年 8 月 12 日
拟发行数量(万股) 3,600.00
拟发行数量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 25.53%
是否采用战略配售 是
战略配售数量(万股) 1,080.00
网上发行数量(万股) 2,520.00
网上每笔申购数量上限(万股) 126.00
是否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 否
超额配售选择权股数(万股) 0.00
发行价格(元/股) 14.35
发行市盈率(每股收益按照上年度经会计师 6.85
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
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
算)
发行市盈率(每股收益按照上年度经会计师 6.76
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
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
算)
发行市盈率(每股收益按照上年度经会计师 9.20
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
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
算)
发行市盈率(每股收益按照上年度经会计师 9.08
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
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
算)
拟募集资金(万元) 44,935.53
按本次发行价格计算的预计募集资金总额 51,660.00
(万元)
发行费用(万元) 6,724.47
按本次发行价格计算的预计募集资金净额 44,935.53
(万元)
公告编号:2026-067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信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公告》之盖章页)
发行人:浙江信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公告编号:2026-067
(此页无正文,为《浙江信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公告》之盖章页)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