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青岛雷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的专项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人”)作为青
岛雷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雷神科技”、“发行人”或“公司”)向
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
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
对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专项
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2]2976 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公司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 25.00 元/股,发行股数 12,500,000 股,募集资金总
额为人民币 312,5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37,000,000.00 元(不含增值
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75,500,000.00 元。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已对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
报告》(和信验字(2022)第 000068 号)。
截至 2026 年 7 月 10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元)
募集资金总额 312,500,000.00
减:发行费用 37,000,000.00
募集资金净额 275,500,000.00
减:已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276,475,074.25
项目 金额(元)
减:未到期的现金管理金额 0.00
加:募集资金账户利息收入 2,955,298.24
减:累计支出的手续费 11,691.89
减:节余募集资金转出金额 61,552.80
募集资金余额 1,906,979.30
截至 2026 年 7 月 10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存储余额(元)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青岛海尔路支行
招商银行青岛分行营业部 532910573210818 2,306.35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青岛分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青岛市南第三支行
合计 1,906,979.30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以及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
和国泰海通分别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
议》,公司募集资金集中存放于专户中,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协议各方均按
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职责。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一)募投项目投入情况
序 计划投资总额 累计投入金额 投入进度
募集资金用途
号 (元) (元) (%)
品牌升级及总部运营中心建
设项目
产品开发设计中心建设及硬
件产品开发设计项目
序 计划投资总额 累计投入金额 投入进度
募集资金用途
号 (元) (元) (%)
注:累计投入金额中包含募集资金账户利息收入。
(二)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
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
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 43,739,169.49 元,其中置
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为 34,539,877.04 元,置换已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
费用金额为 9,199,292.45 元(不含税)。
(三)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
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择机购买安
全性高、流动性好、能够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
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通知存款、信托产品、资产管理计划、券
商收益凭证及其他低风险理财产品等)。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任意时点进行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金额不超过 15,000.00 万元,投资的产品期限
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
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8,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择机购买安全性
高、流动性好、能够保障投资本金安全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理
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在前述额度内,
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任意时点进行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金额不超 8,000.00 万
元,投资的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委托理 委托理
委托理财产 委托理财金 预计年化收
委托方名称 产品名称 财起始 财终止 收益类型
品类型 额(万元) 益率
日期 日期
招商银行青 2023 年
岛分行营业 结构性存款 30,000,000 6 月 30 2.85%
款 4月4日 收益型
部 日
招商银行青 2023 年 2023 年
岛分行营业 结构性存款 30,000,000 7 月 19 10 月 19 2.75%
款 收益型
部 日 日
招商银行青 2023 年 2024 年
岛分行营业 结构性存款 30,000,000 10 月 23 1 月 23 2.55%
款 收益型
部 日 日
中国建设银
行股份有限 保本浮动
通知存款 7 天通知存款 50,000,000 3 月 14 3 月 13 1.75%
公司青岛海 收益型
日 日
尔路支行
招商银行青 2024 年 2024 年
保本浮动
岛分行营业 通知存款 7 天通知存款 1,500 1 月 19 1 月 25 1.35%
收益型
部 日 日
招商银行青 2024 年
招商银行智汇看 2024 年 保本浮动
岛分行营业 结构性存款 4,000 5 月 17 2.80%
跌两层 9D 5月8日 收益型
部 日
招商银行智汇系
招商银行青 2024 年
列看跌两层区间 2024 年 保本浮动
岛分行营业 结构性存款 3,600 6 月 28 2.25%
部 日
款
(四)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募
投项目“品牌升级及总部运营中心建设项目”及“产品开发设计中心建设及硬件
产品开发设计项目”的建设期延长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关于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募投项目“品牌升级及总部运营
中心建设项目”及“产品开发设计中心建设及硬件产品开发设计项目”的建设期
延长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
(五)节余募集资金转出的情况
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账户:69010078801900006376)余额 42,940.43 元
转入公司基本账户,并同步完成了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注销手续。
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账户:38040101040064626)余额 18,612.37 元
转入公司基本账户,并同步完成了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注销手续。
四、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 2026 年 7 月 10 日,“品牌升级及总部运营中心建设项目”和“产品开
发设计中心建设及硬件产品开发设计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与节余情况:
利息及理财
序 收益扣除手 募集资金余额
募集资金用途 计划投资总额① 累计投入金额②
号 续费后净额 ④=①-②+③
③
品牌升级及总部运营
中心建设项目
产品开发设计中心建
计项目
合计 160,500,000.00 161,468,221.08 2,875,200.38 1,906,979.30
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公司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积极推进募投项目建设相关工作,严格按照募
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实际需要,审慎规划募集资金的使用。同时,为提
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择机购
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能够保障投资本金安全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
进行的理财产品,取得了一定的理财收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期间也产生了一定
的利息收入。
五、节余募集资金后续使用计划及影响
鉴于公司“品牌升级及总部运营中心建设项目”和“产品开发设计中心建设
及硬件产品开发设计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 1,906,979.30 元(实际节余募集资金以划转日的银行专户
资金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使用。
募投项目存在尚未支付的部分合同尾款及质保金等款项,在节余募集资金未
转出前,仍以募集资金专户内的资金支付,待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募投项目剩
余待支付款项将以自有资金支付。公司董事会拟授权公司财务部办理节余募集资
金的划转及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等事宜。募集资金账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
构及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公司“品牌升级及总部运营中心建设项目”和“产品开发设计中心建设及硬
件产品开发设计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募投
项目实施情况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做出的审慎决策,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
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
重大不利影响。
六、审议程序
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该议案尚
需提交董事会审议。
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该
议案尚需提交董事会审议。
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
会审议。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国泰海通认为:
雷神科技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符
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
构对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