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751 证券简称:惠同新材 公告编号:2026-057
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北京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 号——募集资金管理》等有关规定,现将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12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同意湖
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
监许可〔2023〕1275 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
请。公司公开发行股票 21,700,000 股(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后),每股面值人民
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5.8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25,86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6,827,668.75 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
民币 109,032,331.25 元。募集资金已分别于 2023 年 7 月 7 日、2023 年 8 月 17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3]40560 号及天职业字[2023]44361 号
《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
规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制订了《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
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作了规定。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
《北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以及《湖南
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
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分别与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益阳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益阳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
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具体如下:
开户行 账户 余额(元)
中 国 银 行 股 份 591180346336 4,300,940.16
有 限 公 司 益 阳 583384699756【注 1】 10,000,000.00
分行 585984708482【注 1】 10,000,000.00
合计 84,300,940.16 84,300
注 1:该账户为 591180346336 账户的子账户。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情况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账户基本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元)
募集资金总额 125,860,000.00
减:发行费用 16,827,668.75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109,032,331.25
减:本报告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0.00
截至本期末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27,565,416.88
加: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及未使用募
集资金支付的部分发行费用扣除手续 2,834,025.79
费等的净额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专户
余额
募投项目可行性不存在重大变化。
(二)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的情况。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情况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于 2025 年 9 月 17 日经 2025 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使用额度人民币 8,000 万元以内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有效期自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如单笔
产品存续期超过前述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期满之日。在
上述额度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董事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现金
管理决策权。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需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
报告期,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购买主体 签约银行 产品名称 收益类型 报告期产生
的收益
本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 协定存款及定 保本型 232,364.03
限公司益阳分行 期存款
合计 - - - 232,364.03
四、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已按《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北京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 号——募集
资金管理》及相关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
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本公
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一)《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
议决议》
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上市)
单位:元
募集资金净额(包含通过行使超额配售权取得
的募集资金)
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金额 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7,565,416.88
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
截至期末投 项目可行
是否已变更 项目达到预
募集资金用 调整后投资总额 本报告期投入金 截至期末累计 入进度(%) 是否达到 性是否发
项目,含部 定可使用状
途 (1) 额 投入金额(2) (3)= 预计效益 生重大变
分变更 态日期
(2)/(1) 化
年产 350 吨金 2028 年 12 否 否
否 82,713,882.86 0.00 813,703.00 0.98%
属纤维项目 月 31 日
补充流动资 0.00 26,751,713.88 101.65%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否 26,318,448.39
金
合计 - 109,032,331.25 0.00 27,565,416.88 - - - -
公司原拟在益阳高新区东部产业园,南邻鱼形山路,东临雪花湾路获取约 150 亩
地,建设募投项目, 因益阳高新区土地规划调整,变更至“益阳高新区东部产业园银
城大道以东、川潭路以南”, 公司 2024 年 12 月份竞得该地块,因该地块建有测风塔,
益阳高新区管委会于 2025 年 10 月 31 日完成该地块交付。
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度是否落后于公开披露的
因益阳高新区东部新区该地块周边配套水处理等公共设施处理能力有限,需公司
计划进度,如存在,请说明应对措施、投资计
自行建设配套,包含相关水处理在内的整体施工方案需通过环评审批方能动工。截至
划是否需要调整(分具体募集资金用途)
动工。预计将于 2028 年 12 月 31 日建成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将努力加快项目
实施进度,力争早日投产见效。
截止本报告期末,该募投项目不存在其他调整事项。
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情况说明(分具体募集资
不适用
金用途)
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的情况。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审议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额度
报告期末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流的金额 不适用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审议
额度
报告期末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相关理财产
品的余额
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节余募集资金转出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投资境外募投项目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