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飞股份: 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和审计部负责人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8-10 21: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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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990     证券简称:同飞股份      公告编号:2026-069
              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证券事务代表和审计部负责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10 日召开
董事会。
  同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
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以及聘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
务总监、证券事务代表和审计部负责人。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陈振国先生
  第四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
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不低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
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上述董事简历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公
告编号:2026-064)和《关于选举产生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6-066)。
  二、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各委员会组成如下: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
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人数比例均不
低于专门委员会成员的二分之一并由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即召集人),审计委
员会主任委员赵亚超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且审计委员会成员均为不在公司担任
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和审计部负责人的情况
先生、徐征女士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审计部负责人任期三年,自第四届董事
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未受过中
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均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
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
见的情形;均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的禁止担任上市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均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
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高级管理人
员任职资格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其中聘任公司财务总监事项已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会秘书宋朋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培训证
明,证券事务代表赵颖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具备履行相关职责所需的工作经验及专业知识,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如下: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宋朋                  赵颖
 联系地址    河北三河经济开发区崇义路 30 号   河北三河经济开发区崇义路 30 号
 电话      0316-3215889        0316-3215889
 传真      0316-3215889        0316-3215889
 电子信箱    IR@tfzl.com         IR@tfzl.com
  四、公司部分高管任期届满离任情况
  高宇先生届满离任,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仍在公司担任董事、常务副总
经理、财务总监职务;吴国荣先生届满离任,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仍在公司担
任其他职务。
  本次离任人员高宇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48,000 股,通过公司员工持股平
台三河众和盈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437,400 股;吴国荣
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30,000 股。上述人员离任后股份变动将严格遵守《证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管理其所持有的本公
司股份。
  公司对上述因换届选举离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及对公
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五、其他说明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张国山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主要负责战略
规划;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张浩雷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主要负责公
司日常经营管理与业务运营。公司在《公司章程》中明确规定了“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保证公司资产完整、人员独立、财务独立、机构独立和业务独立,不
得以任何方式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已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与监督机制,
确保上述独立性原则的有效落实,切实保障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历,高级工程师。曾被评为河北省、廊坊市优秀民营企业家,荣获河北省政府质
量奖个人奖,现为河北省第十四届人大代表,廊坊市第八届人大代表,三河市第
八届人大代表。2005 年至 2013 年就职于廊坊市交通运输局运输管理处;2014 年
至 2015 年任三河市同飞制冷设备有限公司销售总监;2016 年至 2017 年任三河
市同飞制冷设备有限公司总经理;2017 年至今,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张浩雷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49,401,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8.85%;
通过公司员工持股平台三河众和盈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与张国山先生系父子关系,与王淑芬女士系母子关系,与李丽女士系夫妻关系。
除此之外,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列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
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
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国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1992 年至 1996 年历任三河市机械厂会计员、主管
会计、财务科科长;1996 年至 2000 年任三河市鑫河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财务科科
长;2001 年至 2017 年历任三河市同飞制冷设备有限公司主管会计、财务总监、
运营总监、董事;2017 年 9 月至 2022 年 10 月,历任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2022 年 10 月至 2025 年 6 月,任公司董事、常务副总
经理、董事会秘书;2025 年 6 月至 2026 年 8 月,任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现任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高宇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48,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3%;通过公司
员工持股平台三河众和盈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437,4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6%。高宇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
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列情形;未受
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
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
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
名单。
高级工程师。1998 年至 2001 年任三河市洁神集团公司售后工程师;2001 年至
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技术总监。
  陈振国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48,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3%;通过公
司员工持股平台三河众和盈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437,4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6%。陈振国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
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列情形;未
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
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
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
人名单。
河市同飞制冷设备有限公司销售经理兼售后经理、销售经理兼质检部部长、采购
部部长、办公室主任兼外协部部长、行政总监;2017 年至今,历任公司副总经
理、行政总监、基建总监;现任副总经理。
  刘春成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1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1%;通过公
司员工持股平台三河众和盈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583,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34%。刘春成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
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列情形;未
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
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
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
人名单。
历。2005 年至 2017 年历任三河市同飞制冷设备有限公司技术部技术员、技术部
部长;2017 年至今历任公司质管部部长、副总经理、生产总监;现任副总经理。
  吉洪伟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95,88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6%;通过公
司员工持股平台三河众和盈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241,6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4%。吉洪伟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
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列情形;未
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
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
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
人名单。
专学历。2006 年就职于山东威特人工环境有限公司;2006 年 10 月至 2017 年历
任三河市同飞制冷设备有限公司工程师、销售部部长;2017 年至今,历任公司
监事会主席、销售部部长、销售总监、副总经理;现任副总经理。
  张殿亮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147,36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9%;通过
公司员工持股平台三河众和盈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列情形;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
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被中国证监会
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
行人名单。
年至今,历任公司信息总监、副总经理;现任副总经理、信息总监。
  兰志炎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34,8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2%。兰志炎
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
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列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
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
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
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年至 2017 年历任三河市同飞制冷设备有限公司翻译、人力资源部副部长、总经
办主任;2017 年至今,历任公司人力资源部部长、证券部部长、证券事务代表、
人力资源总监;现任副总经理、人力资源总监。
  徐征女士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11,87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1%。徐征女士
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
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列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
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
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
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保荐代表人。2012 年至 2017 年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项目经理;2017 年至 2024 年任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投资银
行部高级经理;2025 年至今,历任公司证券市场总监、杭州分公司负责人;现任
公司董事会秘书。
  宋朋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宋朋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
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列情形;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
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被中国证监会
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
行人名单。
                 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赵颖女士,199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2016
年至 2019 年任职于中国民生银行;2021 年至今,历任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
司证券部专员、证券部主管、证券部部长、证券事务代表;现任证券部部长、证
券事务代表。
  赵颖女士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3,000 股。赵颖女士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
所列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
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被
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
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审计部负责人简历
  张军奇先生,197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中
级会计师。1997 年至 2001 年任三河洁神洗涤设备有限公司会计;2001 年至 2022
年历任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会计、财务部长、财务经理;2022 年至今,
任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负责人。
  张军奇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通过公司员工持股平台三河众和盈企业
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233,3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4%。
张军奇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
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列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
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
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
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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