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696 证券简称:三瑞智能 公告编号:2026-038
南昌三瑞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年8月1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8 月 10 日
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42 人,代表股份 337,440,646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84.3581%。其中:
(1)现场会议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1 人,代表股份 337,296,04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84.3219%。
(2)网络投票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31 人,代表股份 144,6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361%。
(3)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参 加 本 次 股 东 会 现 场 会 议 和 网 络 投 票 的 中 小 股 东 134 人 , 代 表 股 份
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12,705,88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3.1764%。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31 人,代表股份 144,6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361%。
公司全体董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
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并通过了如下议
案:
提案编 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 表决结
提案名称 表决分类
码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果
《关于选举吴敏为 总表决情况 337,298,107 / / / / / / /
立董事的议案》 决情况
《关于选举万志坚 总表决情况 337,296,908 / / / / / / /
独立董事的议案》 决情况
《关于选举万凯为 总表决情况 337,296,805 / / / / / / /
立董事的议案》 决情况
《关于选举徐莉为 总表决情况 337,298,100 / / / / / / /
董事的议案》 决情况
《关于选举蒋阳为 总表决情况 337,296,800 / / / / / / /
董事的议案》 决情况
为第二届董事会独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
立董事的议案》 决情况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南昌三瑞智 总表决情况 337,429,746 99.9968% 9,300 0.0028% 1,600 0.0005% / /
能科技股份有限公
票激励计划(草案)〉 决情况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南昌三瑞智 总表决情况 337,428,846 99.9965% 9,300 0.0028% 2,500 0.0007% / /
能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2026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12,838,683 99.9082% 9,300 0.0724% 2,500 0.0195% / /
决情况
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
《关于提请股东会 总表决情况 337,428,246 99.9963% 9,900 0.0029% 2,500 0.0007% / /
授权董事会办理公
司激励计划相关事 12,838,083 99.9035% 9,900 0.0770% 2,500 0.0195% / /
决情况
宜的议案》
上述议案均获得股东会投票表决通过。其中议案3.00、4.00和5.00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
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议案3.00、4.00和5.00涉及的关联股东未参与本次股东会投票表决。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由北京市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叶金海、王祺律师见证,并出
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
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南昌三瑞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