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长沙
埃福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全体股东(以下简称“交易对方”)
持有标的公司的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在与交易对方开始接洽上述交易事宜之初,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维护证券市
场秩序,公司已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
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始终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
及保密制度,确保交易有关信息不外泄。公司董事会就本次交易中所采取的保密
措施及保密制度说明如下:
感信息的人员范围。
并编制了《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经相关人员签字确认,并将有关材料及时向深
圳证券交易所进行报送。
次告知内幕信息知情人员要严格履行保密义务和责任,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
不得公开或泄露内幕信息,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或者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股票。
相关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务,强调保密责任。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26年3月3日开市时起开
始停牌,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自2026年3月3日开市时起开始停牌及暂停转股。停
牌期间,公司于2026年3月10日披露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停牌进展公告》。2026年3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的预案及其他相关议案。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
请,公司股票于2026年3月17日开市起复牌,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6年3月17
日开市起复牌及恢复转股。
况,分别于2026年4月17日、2026年5月19日、2026年6月22日以及2026年7月18
日披露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进展公告》。
综上,公司在本次交易中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采取
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制定了严格有效的保密制度,限定了相关敏感信息的
知悉范围,严格规范地履行了本次交易在依法披露前的保密义务。
特此说明。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